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问题的衔接探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04:44
本文企图经过一典型事例引申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关于申述期限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各自特色,针对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关于申述期限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罗列并逐个试论对策。事例: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原告廖某拖运一万余斤松脂油到林化厂出售,当卡车行至某市某路段时,被某市林业局的执法人员拦下。该执法人员以原告无证运营木材为由,将原告的松脂油予以拘留,在向原告和司机制作了笔录后,当即向原告下达了第01号林业行政处分权力奉告书和第00406号林业行政处分决议书,该决议书依据《湖北省木材流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则,决议对原告违法运营的一万余斤松脂予以没收。原告托方某帮助说情后,被告将原告的松脂油退回,将处分改为没收原告的松脂油变价款一万元。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原告交纳了一万元罚款,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原告向某市政府法制办递交了行政复议请求书。某市政府法制办口头告诉原告该办已受理了原告的请求,并告诉被告到该办问询状况。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告向该办送缴了由方某以原告的名义书写的“请求吊销行政复议”的请求书一份。该办据此以为行政复议程序停止。故未作出复议决议,亦未退回原告提交的各类资料,原告苦等无信后,遂于二00六年三月八日,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第三十八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议,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起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依据以上两条,原告必须在法定申述期限内提申述讼,超越诉讼期限提申述讼的,当事人损失的则不是民法概念中的“胜诉权”,而是“申述权”了。上述的事例,被告在答辩期状中就明确指出原告已是超期诉讼,要求法院裁决驳回原告的申述。至于该案是怎么处理待笔者后面告之,现在针对本案引发出的几个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于申述期限的衔接上存在问题打开讨论。一、关于复议机关是否超越复议期限的问题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行政相对人因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来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对原详细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申述期限为15日,从法定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 原告以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行政复议,对原详细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首要应当检查行政复议机关是否超越法定行政复议期限未作行政复议决议,假如超越法定复议期限并契合其他申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假如未超越法定复议期限的,人民法院不能受理,人民法院应当怎么确认行政复议期限呢?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则:行政复议请求自行政复议机关担任法制作业的组织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十一条规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可是法令规则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在外,状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行政机关担任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但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三十日。依据这两条的规则,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它不按作业日核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核算在内,法令规则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依照法令规则的行政复议期限核算①。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议,请求复议人对原详细行政行为提申述讼并契合其他申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因案子状况复杂,不能在规则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并经行政复议机关担任人同意延伸的,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供给同意延伸手续和奉告请求延伸复议时刻的依据。假如被告所供给的依据充沛,核算复议期限时,能够将延伸期限核算在复议期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