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有数额认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2:50
掠夺罪的数额怎样确认,关于违法嫌疑人来说极为重要。所以掌握好掠夺罪的确认规范是要害一步,实际生活中,违法嫌疑人掠夺的数额有多有少,那到底是怎样确认的呢?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掠夺罪的有数额确认吗”的相关常识。
掠夺罪数额的确认规范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的“掠夺数额巨大”的确认规范,参照各地确认的偷盗罪数额巨大的确认规范履行。
(二)掠夺罪中关于数额的规范一般是:
1、500--2000元是数额较大;
2、5千--2万元是数额巨大;
3、3万--1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法条
(1) 处分: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带着凶器争夺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破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则科罪处分。
(2)加剧处分的景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入户掠夺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掠夺的;
(三)掠夺金融机构的;
(四)屡次掠夺或掠夺巨额的;
(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
(六)假充军警掠夺的;
(七)持枪掠夺的;
(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助物资的。
掠夺罪怎样确认
(一)掠夺罪是必须有行为人的暴力施行掠夺的行为作为条件的,并且在发作暴力之前或许发作暴力过程中就有要掠夺被害人的资产的违法意图。
1、假如在暴力完结之后才有了拿走被害人资产的,不能确认为掠夺罪。例如,行为人出于其他违法意图对被害人施行暴力,致使被害人逝世或许昏倒,然后发生不合法占有的违法成心,从而取走资产的,不是掠夺罪。典型事例,强奸之后发生不合法占有的成心,趁被害人昏倒而不合法占有其资产的,应该确认为强奸罪和偷盗罪,数罪并罚。
2、假如行为人出于其他违法成心施行暴力行为,在此过程中发生不合法占有成心,并抢走或许夺走被害人资产的,则建立掠夺罪。
(二)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
行为人在施行欺诈、偷盗、争夺中,没有获得资产就被别人发现,为了持续不合法获得资产而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直接确认为掠夺罪。在这里,转化型掠夺罪中暴力、钳制行为的对象是没有没有特别的约束。例如,行为人在被害人家里偷盗资产,出门遇见人,以为是事主,为抵抗抓捕而施行暴力或许钳制的,依然建立掠夺罪。
(三)掠夺罪中的成果加剧犯。
掠夺罪中,使用暴力致人逝世,“致人逝世”包含过错致人逝世和成心杀人两种状况,不再另行断定成心伤害致人逝世或许成心杀人罪,而是成为了掠夺罪的“致人逝世”的成果加剧犯。在成心杀人而掠夺的状况下,没有将人杀死的,则建立掠夺罪成果加剧犯的未遂。
(四)掠夺罪的既遂规范。
掠夺罪原则上以被害人是否损失了对资产的操控为规范,即只需行为人强取资产的行为使被害人损失了对资产的操控,便是掠夺罪的既遂。刑法第263条规则的8种法定刑升格景象中,依然存在掠夺罪未遂的状况,没有使被害人损失对资产的操控的,依然建立掠夺罪的未遂。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同一种行为,假如确认为掠夺罪,有或许会判为重罪,而假如确认为其他违法,有或许被判为轻罪。假如您对上面的问题相关常识还有什么问题,听讼网为您供给免费的线上服务咨询。
掠夺罪数额的确认规范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的“掠夺数额巨大”的确认规范,参照各地确认的偷盗罪数额巨大的确认规范履行。
(二)掠夺罪中关于数额的规范一般是:
1、500--2000元是数额较大;
2、5千--2万元是数额巨大;
3、3万--1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法条
(1) 处分: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带着凶器争夺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破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则科罪处分。
(2)加剧处分的景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入户掠夺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掠夺的;
(三)掠夺金融机构的;
(四)屡次掠夺或掠夺巨额的;
(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
(六)假充军警掠夺的;
(七)持枪掠夺的;
(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助物资的。
掠夺罪怎样确认
(一)掠夺罪是必须有行为人的暴力施行掠夺的行为作为条件的,并且在发作暴力之前或许发作暴力过程中就有要掠夺被害人的资产的违法意图。
1、假如在暴力完结之后才有了拿走被害人资产的,不能确认为掠夺罪。例如,行为人出于其他违法意图对被害人施行暴力,致使被害人逝世或许昏倒,然后发生不合法占有的违法成心,从而取走资产的,不是掠夺罪。典型事例,强奸之后发生不合法占有的成心,趁被害人昏倒而不合法占有其资产的,应该确认为强奸罪和偷盗罪,数罪并罚。
2、假如行为人出于其他违法成心施行暴力行为,在此过程中发生不合法占有成心,并抢走或许夺走被害人资产的,则建立掠夺罪。
(二)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
行为人在施行欺诈、偷盗、争夺中,没有获得资产就被别人发现,为了持续不合法获得资产而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直接确认为掠夺罪。在这里,转化型掠夺罪中暴力、钳制行为的对象是没有没有特别的约束。例如,行为人在被害人家里偷盗资产,出门遇见人,以为是事主,为抵抗抓捕而施行暴力或许钳制的,依然建立掠夺罪。
(三)掠夺罪中的成果加剧犯。
掠夺罪中,使用暴力致人逝世,“致人逝世”包含过错致人逝世和成心杀人两种状况,不再另行断定成心伤害致人逝世或许成心杀人罪,而是成为了掠夺罪的“致人逝世”的成果加剧犯。在成心杀人而掠夺的状况下,没有将人杀死的,则建立掠夺罪成果加剧犯的未遂。
(四)掠夺罪的既遂规范。
掠夺罪原则上以被害人是否损失了对资产的操控为规范,即只需行为人强取资产的行为使被害人损失了对资产的操控,便是掠夺罪的既遂。刑法第263条规则的8种法定刑升格景象中,依然存在掠夺罪未遂的状况,没有使被害人损失对资产的操控的,依然建立掠夺罪的未遂。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同一种行为,假如确认为掠夺罪,有或许会判为重罪,而假如确认为其他违法,有或许被判为轻罪。假如您对上面的问题相关常识还有什么问题,听讼网为您供给免费的线上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