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的风险有哪些,怎么审查企业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0 14:48
有买卖就有危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买卖行为首要是由合同来标准的,所以其面对最大的危险便是合同中的种种圈套,尤其是在对方短少实行合同的诚信时,许多无效和内容不标准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构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了解常见的合同圈套,进步企业的法令认识,加强内部处理,是使削减和防止企业胶葛最有用的途径。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带来关于合同检查的相关常识。
企业合同的危险有哪些
(一)买卖对方的资信状况短少了解。
一般状况下,企业在出资之前,首要要对买卖对方的运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出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挂号,对该企业的性质、运营规模、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状况下草草地签定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产业或下落不明。
(二)买卖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短少知道。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分,或许是未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和现已被刊出、撤消的企业本身都不具有对外签定合同的主体资历,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过后得到法人追认或过后获得了法人资历,不然其签定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有合同主体资历的部分有时具有必定的实行才干,就使一些企业以为,只需能实行合同职责,有没有主体资历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作实行不能的状况时,假如其主管单位不供认合同效能,企业就要受损。
(三)担保人的详细状况疏于检查。
假如买卖对方供给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确保。但现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方法,一般是在相关企业或有着亲近来往的企业之间互相供给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检查担保人的运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现已是债台高筑,自顾不暇,现已被撤消或面对破产,当买卖对方无法实行合一起,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回收出资。还有一些企业以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供给担保愈加牢靠,但现实上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则,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历,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牢靠的。
(四)典当产业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以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欠好掌握,但典当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让人发作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可是实践中的许多经验标明,现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为了交换对方的信任,一项产业上设置多个典当权或许重复典当,使典当产业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产业价值,却并未奉告对方,然后使债款人的财物丢失,典当权失败。还有的企业将自己并不享有所有权的产业设定典当,或许是典当的标的物本身即不契合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为制止用于典当的产业或标的物本身便是法令制止流转物,这样的典当合同无效,构成债款人产业丢失。
(五)头改变合同后未用书面方法供认。
根据合同实践实行状况及商场的动摇改变,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实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改变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些企业在缔结合一起比较留意选用书面方法,而在对合同进行改变时却常以口头协议来替代书面协议。假如对方短少诚信认识,在合同实行后不供认改变内容,企业在诉讼中便无据可依。
(六)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力。
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即先实行抗辩权、一起实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关于下降买卖危险起着极为重要的效果。如合同中清晰约好了实行次第,企业作为先实行一方,有满足根据证明对方呈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状况,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实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实行不契合约好时,能够行使先实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清晰约好实行次第,两边互负的债款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实行之前或对方实行不契合约好时,能够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有些企业签定合同后并不重视对方运营状况的改变和实践履约状况,自己实行了职责却因对方亏本、破产或搬运产业而无法回收出资的案子并不稀有。
(七)同条款语意含糊,易发作歧义。
合同是确认两边权力职责的最底子的根据,因而企业在签定合同之间,有必要仔细酌量每一条款,将或许发作争议的当地详细阐明。但实践标明,企业往往简单忽视合同内容的标准详尽,有时代表单位签定合同的人或许本身并不非常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功能、用处等相关目标,也未通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检查,便容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实行发作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根据。
(八)同短少专人处理而逾越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建议权力,则将损失胜诉权。有些企业担任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定至实行的整个进程,直到有些债款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现已过了诉讼时效。许多有着经济来往的企业一般都会存在三角债款,但只需二者还能持续维继买卖联系或许是企业本身经济实力雄厚,互相就不会开口要账。可是一旦联系决裂或许企业运营呈现危机,需求资金周转时,就不得不去收账。往往这时,有适当一部分债款现已逾越了诉讼时效,除非对方自愿归还,不然即便通过法令途径也无法要回钱来。还有一些企业尽管设置专门的要账人员去担任收取债款,但大都状况下是无功而返,也没有与债款人到达还账协议,致使在诉讼时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诉讼时效中止的根据,法院只能以为该债款现已逾越诉讼时效,不予维护。
(九)企业印章的运用短少标准处理。
合同法规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需具有其一,合同便具有法令效能。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别人对企业印章进行处理,但往往印章的运用程序并非非常严厉,然后导致乱用印章的状况频出不穷。有时掌管印章的人因为情面联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答应,便随意向别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许将印章借与别人运用而不问其详细用处,往往是追查企业职责的时分,领导才会知道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而借用印章的人一般都是以转嫁职责为意图,以印章所属企业的名义购买货品或是为别人供给担保,因为有印章为证,终究该企业不得不承当职责。
(十)不及时回收,导致被授权人乱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定合同,但往往未清晰授权的规模和期限,对离任人员的授权凭据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回收,也未奉告买卖同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化状况,导致一些现已损失授权的人员依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别人签定合同。而买卖对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因为在长时刻往来进程中构成的信任联系,依然会信任其具有授权,终究由授权单位承当职责。
怎样检查企业合同
企业合同的检查首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方法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
(一)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根据合同享有权力承当职责的合同当事人。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便是检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历是否合法,也便是检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才干和民事行为才干。合同主体性质不同,检查的内容和办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历检查。
对法人资历检查首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1)是否依法建立;(2)有没有必要的产业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称号、安排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当民事职责。判别一个经济安排是否具有法人资历,首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机关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不合法人单位的资历检查。
不合法人单位是指未获得法人资历,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获得营业执照,法令答应其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安排。对这类安排,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则挂号并获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建立的分支机构或运营单位,能够在授权规模内,以其所隶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定合同,发作的权力职责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安排,首要检查其所隶属的法人单位的资历及其授权。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历检查。
对方当事人假如是外国的企业、安排的,对其主体资历的检查更应该稳重,应搞清其法令地位和性质。检查的内容首要有三项:(1)该企业或安排是否合法存在,(2)法定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名字、国籍以及企业或安排注册地;(3)企业是有限公司仍是无限公司,是否具有法人条件。
4、对天然人个人的资历检查。
对天然人的资历检查首要是对天然人的天然状况的了解,确认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干。假如该天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缔结的合同,应及时获得该天然人的法定署理人的追认。
5、对确保人的资历检查。
合同的签定要求有确保人担保时,还应检查确保人的主体资历的合法性。首要作为确保人有必要具有民事行为才干;其次,确保人有必要具有代为清偿主债款的才干;最终,确保人还有必要契合以下规则:(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确保人,可是经国务院同意为运用外国政府或世界经济安排告贷进行转贷的在外;(2)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确保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分不得作为确保人。
6、对代缔结合同的署理人的资历检查。
所谓代缔结合同是指署理人在授权规模内以被署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定合同,所签定合同的法令结果由被署理人承当。因而,在检查合一起必定要检查署理人的署理身份和署理资历即是否有被署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署理行为是否逾越了授权规模,最终检查其署理权是否超出了署理权限。
7、关于特别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出产资料或特别产品的出产和运营,法令或行政法规要求获得出产答应证、运营答应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状况下,企业法令顾问在检查合同主体资历合法性的时分,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二)检查合同方法是否合法
合同的方法应当契合要求。当事人缔结合同,有书面方法、口头方法和其他方法。
假如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法的,应当选用书面方法。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则:融资租借合同、建造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告贷合同(天然人告贷还有约好的在外)确保合同、典当合同、质押合平等,定金应以书面方法约好。假如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法缔结合同,也应当选用书面方法。
但假如法令、法规规则或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法的,当事人未采纳书面方法但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相同,选用合同方法缔结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
有些状况,同一个合同选用不同的方法,其法令结果是不一样的。如,关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撤消赠与,可是关于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消赠与。
关于企业来说,合同一般都是比较严重、杂乱的,一般也不是即时清结的,所以应该尽量选用书面方法。
(三)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企业签定合同,总是为了到达必定的经济意图。可是,只要合法的合同才干遭到法令的维护,才干依法完成自己的意图。假如合同违法,就或许被认定为无效,不光不能到达签定合同的预期意图,还或许遭到法令的制裁。因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企业合同检查中最重要的内容。
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检查应当要点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方法掩盖不合法意图的状况,是否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这几种状况是《合同法》清晰规则合同无效的状况,也是企业签定合同中经常会发作的状况。
(四)检查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
检查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检查合同是否需求通过有关机关同意或挂号或存案,假如有关法令、法规规则需求实行上述手续的,应检查是否实行了上述手续;
2、如合同中约好经公证合同方能收效,应检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假如合同附有收效期限,应检查期限是否届至;
4、假如合同约好第三人为确保人的,应检查是否有确保人的签字或盖章,采纳典当方法担保的,如法令规则或合同要求有必要处理典当物挂号的,应检查是否处理了挂号手续;采纳质押方法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好的质物交给时刻,检查当事人是否实行了质物交给的约好。
5、检查合同两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称号是否和当事人名字或许称号共同;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法是否契合法令规则或合同的约好等等。
企业合同的危险有哪些
(一)买卖对方的资信状况短少了解。
一般状况下,企业在出资之前,首要要对买卖对方的运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出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挂号,对该企业的性质、运营规模、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状况下草草地签定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产业或下落不明。
(二)买卖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短少知道。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分,或许是未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和现已被刊出、撤消的企业本身都不具有对外签定合同的主体资历,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过后得到法人追认或过后获得了法人资历,不然其签定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有合同主体资历的部分有时具有必定的实行才干,就使一些企业以为,只需能实行合同职责,有没有主体资历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作实行不能的状况时,假如其主管单位不供认合同效能,企业就要受损。
(三)担保人的详细状况疏于检查。
假如买卖对方供给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确保。但现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方法,一般是在相关企业或有着亲近来往的企业之间互相供给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检查担保人的运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现已是债台高筑,自顾不暇,现已被撤消或面对破产,当买卖对方无法实行合一起,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回收出资。还有一些企业以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供给担保愈加牢靠,但现实上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则,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历,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牢靠的。
(四)典当产业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以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欠好掌握,但典当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让人发作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可是实践中的许多经验标明,现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为了交换对方的信任,一项产业上设置多个典当权或许重复典当,使典当产业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产业价值,却并未奉告对方,然后使债款人的财物丢失,典当权失败。还有的企业将自己并不享有所有权的产业设定典当,或许是典当的标的物本身即不契合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为制止用于典当的产业或标的物本身便是法令制止流转物,这样的典当合同无效,构成债款人产业丢失。
(五)头改变合同后未用书面方法供认。
根据合同实践实行状况及商场的动摇改变,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实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改变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些企业在缔结合一起比较留意选用书面方法,而在对合同进行改变时却常以口头协议来替代书面协议。假如对方短少诚信认识,在合同实行后不供认改变内容,企业在诉讼中便无据可依。
(六)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力。
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即先实行抗辩权、一起实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关于下降买卖危险起着极为重要的效果。如合同中清晰约好了实行次第,企业作为先实行一方,有满足根据证明对方呈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状况,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实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实行不契合约好时,能够行使先实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清晰约好实行次第,两边互负的债款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实行之前或对方实行不契合约好时,能够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有些企业签定合同后并不重视对方运营状况的改变和实践履约状况,自己实行了职责却因对方亏本、破产或搬运产业而无法回收出资的案子并不稀有。
(七)同条款语意含糊,易发作歧义。
合同是确认两边权力职责的最底子的根据,因而企业在签定合同之间,有必要仔细酌量每一条款,将或许发作争议的当地详细阐明。但实践标明,企业往往简单忽视合同内容的标准详尽,有时代表单位签定合同的人或许本身并不非常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功能、用处等相关目标,也未通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检查,便容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实行发作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根据。
(八)同短少专人处理而逾越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建议权力,则将损失胜诉权。有些企业担任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定至实行的整个进程,直到有些债款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现已过了诉讼时效。许多有着经济来往的企业一般都会存在三角债款,但只需二者还能持续维继买卖联系或许是企业本身经济实力雄厚,互相就不会开口要账。可是一旦联系决裂或许企业运营呈现危机,需求资金周转时,就不得不去收账。往往这时,有适当一部分债款现已逾越了诉讼时效,除非对方自愿归还,不然即便通过法令途径也无法要回钱来。还有一些企业尽管设置专门的要账人员去担任收取债款,但大都状况下是无功而返,也没有与债款人到达还账协议,致使在诉讼时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诉讼时效中止的根据,法院只能以为该债款现已逾越诉讼时效,不予维护。
(九)企业印章的运用短少标准处理。
合同法规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需具有其一,合同便具有法令效能。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别人对企业印章进行处理,但往往印章的运用程序并非非常严厉,然后导致乱用印章的状况频出不穷。有时掌管印章的人因为情面联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答应,便随意向别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许将印章借与别人运用而不问其详细用处,往往是追查企业职责的时分,领导才会知道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而借用印章的人一般都是以转嫁职责为意图,以印章所属企业的名义购买货品或是为别人供给担保,因为有印章为证,终究该企业不得不承当职责。
(十)不及时回收,导致被授权人乱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定合同,但往往未清晰授权的规模和期限,对离任人员的授权凭据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回收,也未奉告买卖同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化状况,导致一些现已损失授权的人员依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别人签定合同。而买卖对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因为在长时刻往来进程中构成的信任联系,依然会信任其具有授权,终究由授权单位承当职责。
怎样检查企业合同
企业合同的检查首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方法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
(一)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根据合同享有权力承当职责的合同当事人。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便是检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历是否合法,也便是检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才干和民事行为才干。合同主体性质不同,检查的内容和办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历检查。
对法人资历检查首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1)是否依法建立;(2)有没有必要的产业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称号、安排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当民事职责。判别一个经济安排是否具有法人资历,首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机关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不合法人单位的资历检查。
不合法人单位是指未获得法人资历,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获得营业执照,法令答应其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安排。对这类安排,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则挂号并获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建立的分支机构或运营单位,能够在授权规模内,以其所隶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定合同,发作的权力职责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安排,首要检查其所隶属的法人单位的资历及其授权。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历检查。
对方当事人假如是外国的企业、安排的,对其主体资历的检查更应该稳重,应搞清其法令地位和性质。检查的内容首要有三项:(1)该企业或安排是否合法存在,(2)法定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名字、国籍以及企业或安排注册地;(3)企业是有限公司仍是无限公司,是否具有法人条件。
4、对天然人个人的资历检查。
对天然人的资历检查首要是对天然人的天然状况的了解,确认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干。假如该天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缔结的合同,应及时获得该天然人的法定署理人的追认。
5、对确保人的资历检查。
合同的签定要求有确保人担保时,还应检查确保人的主体资历的合法性。首要作为确保人有必要具有民事行为才干;其次,确保人有必要具有代为清偿主债款的才干;最终,确保人还有必要契合以下规则:(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确保人,可是经国务院同意为运用外国政府或世界经济安排告贷进行转贷的在外;(2)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确保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分不得作为确保人。
6、对代缔结合同的署理人的资历检查。
所谓代缔结合同是指署理人在授权规模内以被署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定合同,所签定合同的法令结果由被署理人承当。因而,在检查合一起必定要检查署理人的署理身份和署理资历即是否有被署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署理行为是否逾越了授权规模,最终检查其署理权是否超出了署理权限。
7、关于特别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出产资料或特别产品的出产和运营,法令或行政法规要求获得出产答应证、运营答应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状况下,企业法令顾问在检查合同主体资历合法性的时分,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二)检查合同方法是否合法
合同的方法应当契合要求。当事人缔结合同,有书面方法、口头方法和其他方法。
假如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法的,应当选用书面方法。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则:融资租借合同、建造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告贷合同(天然人告贷还有约好的在外)确保合同、典当合同、质押合平等,定金应以书面方法约好。假如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法缔结合同,也应当选用书面方法。
但假如法令、法规规则或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法的,当事人未采纳书面方法但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相同,选用合同方法缔结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
有些状况,同一个合同选用不同的方法,其法令结果是不一样的。如,关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撤消赠与,可是关于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消赠与。
关于企业来说,合同一般都是比较严重、杂乱的,一般也不是即时清结的,所以应该尽量选用书面方法。
(三)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企业签定合同,总是为了到达必定的经济意图。可是,只要合法的合同才干遭到法令的维护,才干依法完成自己的意图。假如合同违法,就或许被认定为无效,不光不能到达签定合同的预期意图,还或许遭到法令的制裁。因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企业合同检查中最重要的内容。
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检查应当要点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方法掩盖不合法意图的状况,是否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这几种状况是《合同法》清晰规则合同无效的状况,也是企业签定合同中经常会发作的状况。
(四)检查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
检查合同缔结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检查合同是否需求通过有关机关同意或挂号或存案,假如有关法令、法规规则需求实行上述手续的,应检查是否实行了上述手续;
2、如合同中约好经公证合同方能收效,应检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假如合同附有收效期限,应检查期限是否届至;
4、假如合同约好第三人为确保人的,应检查是否有确保人的签字或盖章,采纳典当方法担保的,如法令规则或合同要求有必要处理典当物挂号的,应检查是否处理了挂号手续;采纳质押方法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好的质物交给时刻,检查当事人是否实行了质物交给的约好。
5、检查合同两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称号是否和当事人名字或许称号共同;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法是否契合法令规则或合同的约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