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8:23
合同欺诈罪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1、合同欺诈罪的意义:合同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欺诈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2、合同欺诈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办理次序和公私产业一切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资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以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欺诈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方法:
(1)以虚拟单位或许冒用别人的名义签定合同的。
(2)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儿所称的收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据的金融收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含土地运用权证、房子一切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用证明文件。
(3)没有实践施行才干,以先施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施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施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5)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这儿所说的其他办法,是指在签定、施行经济合同进程中运用的上述四种办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法、以骗得合同约好的由对方当事人交给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资产为意图的悉数手法。
行为人只需施行上述一种欺诈行为,便可构本钱罪。
其次,欺诈对方当事人资产有必要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欺诈公私资产,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
3、合同欺诈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4条和第231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则处分。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安排、领导以推销产品、供给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以交纳费用或许购买产品、服务等方法取得参与资历,并依照必定次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许直接以开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许返利根据,诱惑、钳制参与者持续开展别人参与,骗得资产,打乱经济社会次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4、合同欺诈罪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承认违法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行为是否具有了刑法分则规则的某一违法的悉数构成要件为规范。若彻底具有了某一种违法构成的悉数要件,为违法既遂;若现已着手施行违法,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没有完结该违法的行为状况,为违法未遂。合同欺诈罪也存在未遂的违法形状。因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人在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进程中,必定要经过起意、预备、施行、完结的进程。意外状况的发作、对方当事人的“警醒”等各种原因,均可导致违法分子所预期的成果难以到达意图,这些未完结的违法形状便是违法未遂。
合同欺诈罪要求行为人不只要施行客观要件规则的行为,而且有必要发作必定的社会损害成果,才干构成违法既遂。根据合同欺诈违法归于成果犯,它的违法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的违法成果发作与否作为差异标志。合同欺诈“未到达意图”,是指违法人着手施行欺诈行为,拐骗对方签定、施行合同后,尚未能实践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是否实践取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是差异合同欺诈罪既遂与未遂的底子标志。这是因为:只要行为人实践取得对方当事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才干阐明行为人使用合同骗得资产的意图现已到达,其侵略别人产业一切权的行为具有了合同欺诈罪规则的悉数构成要件,发作的损害成果足以触犯刑律,构成违法既遂;若行为人现已着手施行使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而没能将对方当事人资产实践取得,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行将到达而没能到达,则为违法未遂。比方合同的施行是经过银行转账的结算方法进行时,违法分子只要从银行取出了借款,违法才告既遂,不然只能是未遂(但违法分子已能自在操控转账或能以支票、汇票、信用卡消费的,应是既遂)。违法分子在先行占有别人资产的状况下进行欺诈,欺诈行为施行终了,而且形成了被哄人错误认识的,应是违法既遂,假如虽然施行了欺诈行为,但未形成被哄人错误认识的,当属违法既遂。
综上所述,虽然与合同欺诈罪简单混杂的违法行为许多,但它们之间仍有显着的差异。在今后的实践中,咱们首要应当从实质上去差异,把违法和违法差异开来,其次再从基本特征上去比较,剖析行为人签定合同的意图、手法、欺诈程度、履约情绪、处置资产的方法等。一起咱们应当认识到,实践中的案子是各不相同的,咱们的法学理论也是不断开展的,咱们不能用死的理论来作为评判剖析案子的永久根据,咱们有必要不断开展咱们的法学理论,进一步剖析与合同欺诈罪易混杂的违法行为之间的类似相异之处,为司法活动供给愈加精确的评判规范,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1、合同欺诈罪的意义:合同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欺诈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2、合同欺诈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办理次序和公私产业一切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资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以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欺诈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方法:
(1)以虚拟单位或许冒用别人的名义签定合同的。
(2)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儿所称的收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据的金融收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含土地运用权证、房子一切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用证明文件。
(3)没有实践施行才干,以先施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施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施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5)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这儿所说的其他办法,是指在签定、施行经济合同进程中运用的上述四种办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法、以骗得合同约好的由对方当事人交给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资产为意图的悉数手法。
行为人只需施行上述一种欺诈行为,便可构本钱罪。
其次,欺诈对方当事人资产有必要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施行合同进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欺诈公私资产,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
3、合同欺诈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4条和第231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则处分。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安排、领导以推销产品、供给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以交纳费用或许购买产品、服务等方法取得参与资历,并依照必定次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许直接以开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许返利根据,诱惑、钳制参与者持续开展别人参与,骗得资产,打乱经济社会次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4、合同欺诈罪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承认违法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行为是否具有了刑法分则规则的某一违法的悉数构成要件为规范。若彻底具有了某一种违法构成的悉数要件,为违法既遂;若现已着手施行违法,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没有完结该违法的行为状况,为违法未遂。合同欺诈罪也存在未遂的违法形状。因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人在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进程中,必定要经过起意、预备、施行、完结的进程。意外状况的发作、对方当事人的“警醒”等各种原因,均可导致违法分子所预期的成果难以到达意图,这些未完结的违法形状便是违法未遂。
合同欺诈罪要求行为人不只要施行客观要件规则的行为,而且有必要发作必定的社会损害成果,才干构成违法既遂。根据合同欺诈违法归于成果犯,它的违法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的违法成果发作与否作为差异标志。合同欺诈“未到达意图”,是指违法人着手施行欺诈行为,拐骗对方签定、施行合同后,尚未能实践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是否实践取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是差异合同欺诈罪既遂与未遂的底子标志。这是因为:只要行为人实践取得对方当事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才干阐明行为人使用合同骗得资产的意图现已到达,其侵略别人产业一切权的行为具有了合同欺诈罪规则的悉数构成要件,发作的损害成果足以触犯刑律,构成违法既遂;若行为人现已着手施行使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而没能将对方当事人资产实践取得,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行将到达而没能到达,则为违法未遂。比方合同的施行是经过银行转账的结算方法进行时,违法分子只要从银行取出了借款,违法才告既遂,不然只能是未遂(但违法分子已能自在操控转账或能以支票、汇票、信用卡消费的,应是既遂)。违法分子在先行占有别人资产的状况下进行欺诈,欺诈行为施行终了,而且形成了被哄人错误认识的,应是违法既遂,假如虽然施行了欺诈行为,但未形成被哄人错误认识的,当属违法既遂。
综上所述,虽然与合同欺诈罪简单混杂的违法行为许多,但它们之间仍有显着的差异。在今后的实践中,咱们首要应当从实质上去差异,把违法和违法差异开来,其次再从基本特征上去比较,剖析行为人签定合同的意图、手法、欺诈程度、履约情绪、处置资产的方法等。一起咱们应当认识到,实践中的案子是各不相同的,咱们的法学理论也是不断开展的,咱们不能用死的理论来作为评判剖析案子的永久根据,咱们有必要不断开展咱们的法学理论,进一步剖析与合同欺诈罪易混杂的违法行为之间的类似相异之处,为司法活动供给愈加精确的评判规范,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