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8:17
网友发问:
上一年夏天,因某医院侵害了我的声誉权我向法院申述,法院经审理,除判定医院补偿经济损失外,还判定医院补偿我15000元的精力损失费。最近,我与老公因爱情不好,两边洽谈赞同离婚,我老公提出这笔精力损失费应当按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切割。我以为,这笔精力损失费是因为个人的声誉遭到危害获得的补偿,所以应归我个人一切。请问,精力损失费是夫妻共同产业吗?
律师回答:
能够直接地通知你,这笔精力损失费应当归于你的个人产业。
所谓精力损失费,也叫精力危害补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遭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力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必定的经济补偿予以劝慰。可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精力损失是夫妻共同产业仍是夫妻一方的产业,法令对此没有明确规则。可是,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的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精力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遭到危害而获得的补偿,即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获得的,咱们以为可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则精力,宜确以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产业。
上一年夏天,因某医院侵害了我的声誉权我向法院申述,法院经审理,除判定医院补偿经济损失外,还判定医院补偿我15000元的精力损失费。最近,我与老公因爱情不好,两边洽谈赞同离婚,我老公提出这笔精力损失费应当按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切割。我以为,这笔精力损失费是因为个人的声誉遭到危害获得的补偿,所以应归我个人一切。请问,精力损失费是夫妻共同产业吗?
律师回答:
能够直接地通知你,这笔精力损失费应当归于你的个人产业。
所谓精力损失费,也叫精力危害补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遭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力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必定的经济补偿予以劝慰。可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精力损失是夫妻共同产业仍是夫妻一方的产业,法令对此没有明确规则。可是,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的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精力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遭到危害而获得的补偿,即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获得的,咱们以为可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则精力,宜确以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