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7:48
勾结招标罪的特征
榜首,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招标商场次序,也侵害了国家、团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招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商场买卖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装备,其自身应当遵从揭露、公平、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准则。假使当事人经过勾结招标的不正当手段架空别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招标活动损失其原有功用,然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利益的行为。这一般表现为招标人之间彼此通气,彼此就招标报价构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好,或许就报价彼此通报信息,以期防止彼此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招标人世彼此约好,一起举高招标报价;
(2)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一起压低招标报价;
(3)招标人之间约好,在相似项目中轮番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约好给没有中标或许弃标的其他招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儿,须区别这样几个概念:招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招标报价,是指招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乐意支付的买卖产品或完结作业的价位。标底,是指招标人预订的招标的底价。标价,是指招标人经过招招标可望到达的买卖产品或完结作业的价位。
实践中,有人把标底与标价相提并论,成果闹了笑话。某市法院审理过这样一同勾结招标案:该市某市政工程招标项意图标底是100万元,招标人经彼此勾结,其间一个招标人以105万元中标。所以,法院有的同志以为此案没有违法,更没有违法,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规则的是“招标者不得勾结招标,举高标价或许压低标价”,而此案中,“标价”一直是100万元,中标人的出价是105万元,并没有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明显,该同志是把标底与标价混杂在一同了,然后得出了过错的定论。标底,或许称标底价格,是招标人在进行招标前所确认的一个根底价,它是不可能被举高或压低的,招标人只能经过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来左右终究的标价,然后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招标人的利益。
本罪归于情节犯,即只要情节严峻的勾结招标行为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选用卑劣手段施行勾结招标行为;屡次施行勾结招标行为;给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形成严峻经济损失;给国家、团体和公民个人形成重大损失;严峻打乱公平、相等的竞标次序;以及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乃至世界影响,等等。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仅限于招标人和招标人。依据《刑法》第223条和第231条的规则,此处的招标人、招标人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依据《招标招标法》第8条和第25条的规则,“招标人是按照本法规则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招标人是呼应招标、参与招标竞争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答应个人参与招标的,招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招标人的规则。”由此可见,在政府收购中,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及其作业人员应归于招标人,而供货商则归于招标人。
第四,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出于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勾结招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其他招标人的利益,或许国家、团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但仍任意为之,并期望或听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作。行为人一般出于不合法牟利的意图,但违法意图怎么不影响本罪的建立。这儿需求留意的是,因为本罪是一种“勾结行为”,所以在片面方面要求有勾结招标的一起成心,行为人之间有必要是彼此通气,具有清晰的意思联络,以期举高或压低标价,或许架空其他招标人,终究损害到国家、团体和别人的合法利益。
在处理勾结招标罪时,还要留意本罪与其他一些牵连行为的联系,如招标人为了获取有关招标招标的隐秘,或许为了不合法中标,贿赂招标人。关于这种状况,假如贿赂的数额达不到有关受贿罪的起刑规范,即按本罪处分;假如贿赂的数额到达有关贿赂违法的起刑点规范以上,则应按牵连犯的有关准则从一重罪论处,即按照行为冒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违法科罪处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关于勾结招标罪的处分,依据《刑法》第223条和第231条的规则,犯勾结招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榜首,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招标商场次序,也侵害了国家、团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招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商场买卖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装备,其自身应当遵从揭露、公平、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准则。假使当事人经过勾结招标的不正当手段架空别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招标活动损失其原有功用,然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利益的行为。这一般表现为招标人之间彼此通气,彼此就招标报价构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好,或许就报价彼此通报信息,以期防止彼此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招标人世彼此约好,一起举高招标报价;
(2)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一起压低招标报价;
(3)招标人之间约好,在相似项目中轮番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约好给没有中标或许弃标的其他招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儿,须区别这样几个概念:招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招标报价,是指招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乐意支付的买卖产品或完结作业的价位。标底,是指招标人预订的招标的底价。标价,是指招标人经过招招标可望到达的买卖产品或完结作业的价位。
实践中,有人把标底与标价相提并论,成果闹了笑话。某市法院审理过这样一同勾结招标案:该市某市政工程招标项意图标底是100万元,招标人经彼此勾结,其间一个招标人以105万元中标。所以,法院有的同志以为此案没有违法,更没有违法,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规则的是“招标者不得勾结招标,举高标价或许压低标价”,而此案中,“标价”一直是100万元,中标人的出价是105万元,并没有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明显,该同志是把标底与标价混杂在一同了,然后得出了过错的定论。标底,或许称标底价格,是招标人在进行招标前所确认的一个根底价,它是不可能被举高或压低的,招标人只能经过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来左右终究的标价,然后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招标人的利益。
本罪归于情节犯,即只要情节严峻的勾结招标行为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选用卑劣手段施行勾结招标行为;屡次施行勾结招标行为;给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形成严峻经济损失;给国家、团体和公民个人形成重大损失;严峻打乱公平、相等的竞标次序;以及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乃至世界影响,等等。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仅限于招标人和招标人。依据《刑法》第223条和第231条的规则,此处的招标人、招标人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依据《招标招标法》第8条和第25条的规则,“招标人是按照本法规则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招标人是呼应招标、参与招标竞争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答应个人参与招标的,招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招标人的规则。”由此可见,在政府收购中,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及其作业人员应归于招标人,而供货商则归于招标人。
第四,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出于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勾结招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其他招标人的利益,或许国家、团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但仍任意为之,并期望或听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作。行为人一般出于不合法牟利的意图,但违法意图怎么不影响本罪的建立。这儿需求留意的是,因为本罪是一种“勾结行为”,所以在片面方面要求有勾结招标的一起成心,行为人之间有必要是彼此通气,具有清晰的意思联络,以期举高或压低标价,或许架空其他招标人,终究损害到国家、团体和别人的合法利益。
在处理勾结招标罪时,还要留意本罪与其他一些牵连行为的联系,如招标人为了获取有关招标招标的隐秘,或许为了不合法中标,贿赂招标人。关于这种状况,假如贿赂的数额达不到有关受贿罪的起刑规范,即按本罪处分;假如贿赂的数额到达有关贿赂违法的起刑点规范以上,则应按牵连犯的有关准则从一重罪论处,即按照行为冒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违法科罪处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关于勾结招标罪的处分,依据《刑法》第223条和第231条的规则,犯勾结招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则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