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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居民出入境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0:45

  关于居民出入境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我国公民出入境处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则,对我国公民脱离、回来我国国境活动所施行的调理、操控、辅导和统辖。公安机关对我国公安出入境活动施行处理,是国家涉外处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涉外警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对我国公民出入境活动施行处理,其意图是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证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益,扩展国际交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开展。
  一、受理程序
  (一)昌都地区公民因私出境,应向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县公安出入境处理部分提出请求,填写《我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请求批阅表。
  (二)昌都地区公安出入境处理部分在受理公民因私出境请求时,坚持面见请求人准则。
  (三)请求出国(境)证照须提交以下相关手续:
  1、出境探亲访友的,须提交境外亲朋的约请信件、电报或许传真件;
  2、出国旅行的,须提交具有出国旅行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行费用正式发票;
  3、出国留学的,须提交接纳校园的入学告诉书或许内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请求自费出国留学的,须提交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分的批复文件;
  4、出国久居的,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许驻华使、领馆的久居答应证明,或许由拟久居地的亲朋出具赞同前往久居的证明。其间后者须提交亲朋地点国久居的证明;
  5、出国作业的,须提交前往国的延聘、聘任单位或许雇主的雇佣、聘任证明;
  6、出国从事商务(如商务考察、洽谈事务)等活动的,须提交国外相应的约请信件及本部分的专题请求;
  7、出国从事文明交流的,须提交自治区级以上文明部分出具的赞同证明。
  (四)国家作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以及未满14周岁的儿童出国(境)还须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国家作业人员,是指国家公事员以及参照国家公事员处理的人员,包含企事业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
  1、国家作业人员由其安排、人事部分依照干部处理权限出具是否赞同出国定见的证明;
  2、企事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单位的职工,由地点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许授权的单位人事、捍卫部分签署定见。法人代表自己请求出国(境)的,由相应的上级人事主管部分出具定见;
  3、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由地点院校出具定见;
  4、未满14周岁的儿童,须提交其爸爸妈妈或许监护人赞同出国的证明及单位和派出所定见。
  二、批阅程序
  除以下状况外,昌都地区公民因私请求出国(境)的,包含出国(境)证件的延期、换发和补发,由昌都地区公安处出入境处理科审阅,主管处长批阅:
  (一)归于特殊状况赴港、澳久居的人员,由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副厅长批阅。
  (二)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党政机关处理的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干部请求出国(境)的,应当依照干部处理权限,由自治区党委安排部和人事厅出具审阅定见(归于中直机关或许国家安全机关的公事人员,由其地点机关党政一把手签署定见,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并依照属地处理准则,归于区直体系的,由厅出入境处理局局长批阅;归于地  (市)的,由地、市公安处(局)长批阅。
  (三)归于下列景象赴港澳久居的,由厅出入境处理局局长批阅:
  1、夫妻聚会的;
  2、身居港、澳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有必要由内地直系亲属前往照顾的;
  3、须投靠身居港、澳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已久居港、澳的直系亲属其工业无人承继的;
  5、有其他特殊状况有必要前往港、澳久居的。
  三、法定禁绝出境的五种景象
  (一)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许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许被司法机关采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拘捕等强制措施的目标;
  (二)婚姻家庭胶葛、损害赔偿胶葛、财产权胶葛、合同实行胶葛、债务胶葛等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因为不实行民事责任而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人,由人民法院告诉有未了断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目标;
  (三)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也包含被判处控制和假释、监外实行、保外就医、缓刑的罪犯。主刑已实行结束,附加刑没有实行结束前,仍归于禁绝出境的目标;
  (四)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正在实行的人员;
  (五)把握党政军重要秘要和顶级秘要的,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分、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以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形成损害或许对国家利益形成重大损失的人员。
  四、对十分住户口人员申领护照的规则
  (一)在“三资”企业或许境外商社常驻机构等接连作业一年以上的区外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事务需求出国,请求人向作业单位地点地的县(市)公安出入境处理部分提出请求,经地、市公安出入境处理部分审阅后报公安厅出入境处理局,由公安厅出入境处理局批阅;
  (二)异地户口的暂住人员请求出国旅行、探亲访友、作业、留学的,一概依法回来常住户口地点地申领护照。
  五、证件签发
  (一)依照公安部“关于树立三级处理模式”的有关规则,公安厅出入境处理局会集制造、签发区内公民因私护照。
  (二)护照的延期、换发、补发以及护照的撤消和宣告报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处理法及其《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受理、批阅、签发处理作业标准的有关规则处理。
  六、补白:因外国人签证有较大改动,现已撤销4种签证品种,但公安部关于新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答应作业标准还未下发,因而昌都地区公安出入境处理科暂不能拟定《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答应办证攻略。待新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答应作业标准下发后,再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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