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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17:40

宜昌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宅公积金提取有关方针进行了调整,包含暂停处理装饰提取事务、调整住宅公积金提取额度等。调整后的方针自2018年12月8日起施行。具体状况如下:暂停处理的提取事务,暂停处理住宅装饰提取公积金事务。对具有三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宜昌住宅公积金提取最新方针有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宜昌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宅公积金提取有关方针进行了调整,包含暂停处理装饰提取事务、调整住宅公积金提取额度等。调整后的方针自2018年12月8日起施行。具体状况如下:
(一)暂停处理的提取事务
1、暂停处理住宅装饰提取公积金事务。
2、对具有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缴存人家庭暂停处理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住宅、归还购房借款提取。
改变:一是须核对家庭住宅套数,核对目标为请求提取公积金的缴存人及爱人两边算计具有的住宅套数。二是对具有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缴存人家庭,暂停处理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住宅、归还购房借款提取。三是提取公积金归还购房借款的,须每年查询缴存人家庭房子信息,以请求提取时缴存人家庭具有的房子套数为确定根据。
需注意:爸爸妈妈、子女一起购房的,假如爸爸妈妈、子女也是缴存人,请求提取公积金时,别离核对缴存人及爱人具有的住宅套数。只要契合条件的缴存人及爱人才干处理购房提取手续。
3、中止处理家庭代际间合作购房提取。
改变:调整前缴存人或家庭成员(包含爱人、子女、爸爸妈妈)购买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宅时,能够提取自己和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方针调整后,缴存人及爱人购房时只能提取自己及爱人的公积金,爸爸妈妈、子女不是一起购房人的,不能处理家庭代际间合作购房提取。
(二)调整提取额度
1、处理公积金借款的缴存人运用公积金还贷的,公积金账户须保存6个月的缴存额。
改变:方针调整前,处理公积金借款的缴存人运用公积金还贷的,公积金账户须保存余额100元。方针调整后,处理公积金借款的缴存人运用公积金还贷的,公积金账户须保存6个月的缴存额。
需注意:方针调整前已处理了借款手续的,仍履行原账户须保存余额100元的规则。
2、缴存人家庭(包含缴存人及爱人)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宅,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算计提取最高额度为:宜昌城区不超越12000元;县市不超越6000元。
改变:此次调整将县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额度从12000元调整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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