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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具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00:57

一、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规范1.以单位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已核定的职业危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职业为0.4%,二类职业为0.9%,三类职业为1.8%。依照核算期间内该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作率核定其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详细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规范
1.以单位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已核定的职业危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职业为0.4%,二类职业为0.9%,三类职业为1.8%。依照核算期间内该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作率核定其费率起浮起伏。详细如下:
①.支缴率小于等于5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50%。即,一类危险职业到0.2%;二类危险职业到0.45%;三类危险职业到0.9%。
②.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单位,履行基准费率。
③.支缴率大于10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上浮20%。即,一类危险职业到0.48%;二类危险职业到1.08%;三类危险职业到2.16%。
2.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为农民工处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数交纳工伤保险费的修建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交纳工伤保险费;关于屡次参保且支缴率在50%以下的,按0.8‰缴费。
二、郑州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规范
1.一次性因工逝世3人(含)以上的;
2.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欠工伤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
3.有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景象。
三、郑州工伤保险费率数据核算有关事项
1.工伤员工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开销费用不计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的核算规模:
①.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②.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费总数、工伤保险基金开销总数以核算期间内实践发作数核算。核算期间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其间工伤保险基金开销总数,含核算期间内支交给用人单位按月享用工伤保险的待遇,不含工伤防备费用。
3.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核算期间内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用占该单位交纳的工伤保险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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