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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赠与撤销的具体有什么表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6:52
【房产赠与吊销】房产赠与儿子儿媳 反悔合同吊销难度大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意思便是有些东西一但送出去就无法回收。那么已公证的赠与别人的房产合同能否吊销呢?近来,塘沽的刘大爷就在为这件事忧愁,因为他想将早年赠与儿子儿媳的房产回收自己名下,原因是因为儿子儿媳最近正在闹离婚,刘大爷觉得他们无法依照最初的约好奉养自己了。
刘大爷本年67岁,两年前老伴逝世后,便与儿子儿媳一同日子。一家人在一个屋檐下日子的这两年里,刘大爷觉得儿子儿媳对自己照料得很好,所以写下一纸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儿子儿媳。经过公证后,儿子和儿媳成了房子的产权人。但是在本年年初,状况忽然发生了改变,儿子和儿媳开端闹离婚,对刘大爷的照料也不如早年周到。最初签赠与合一起,两边就口头约好过,房产的赠与是以奉养老人为条件的。刘大爷觉得假如儿子儿媳离了婚,就无法奉养自己,所以他想把赠与合同吊销。
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事例进行了剖析。万律师介绍,依照相关规则,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能够再经过公证吊销的方法吊销的,但条件是两边都要赞同。此事例中,因为赠与房产现已转移到儿子和儿媳名下,并且刘大爷并没有相关依据能够证明儿子和儿媳不能尽到奉养责任,所以成功吊销赠与合同的难度较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则,赠与人能够吊销赠与的景象有三:
(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
(三)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并且赠与人的吊销权应是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事例中刘大爷并不能供给儿子、儿媳契合以上景象的依据,所以吊销赠与的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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