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起算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06:56
网友发问: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刻怎么核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锦州律师回答:
一、刑事拘留的起算时刻
刑事拘留的时刻应自履行拘留之日起核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刻现已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核算在拘留期限内。依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则,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签发《拘留证》。
履行拘留时,有必要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回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办人员应当注明。对契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处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当即处理法令手续。
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依据以上规则,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刻怎么核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锦州律师回答:
一、刑事拘留的起算时刻
刑事拘留的时刻应自履行拘留之日起核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刻现已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核算在拘留期限内。依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则,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签发《拘留证》。
履行拘留时,有必要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回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办人员应当注明。对契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处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当即处理法令手续。
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依据以上规则,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