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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0:58
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各级政府也一向大力对安全出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各种安全大力宣扬。不过每年仍是会有不少火灾事故发作。那么火灾事故确认书送达方法有哪些?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火灾事故确认书送达方法
直接送达: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法。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自己或许代收人回绝接纳或许回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文书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法。
托付送达:是指托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法。
邮递送达:是指通过邮局将文书用挂号方法邮递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法。
转交送达:是指对特别的收件人由有关部分转交文书的送达方法。特别的收件人是指武士、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布告送达:是指法院以粘贴布告、登报等方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宣布布告之日起,通过60日,即为布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法。
相关常识:
公安部《火灾事故查询规则》关于火灾事故确认的相关规则:
1、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消防组织应当依据现场勘验、查询问询和有关查验、判定定见等查询状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确认。
2、第三十条:对起火原因现已查清的,应当确认起火时刻、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确认起火时刻、起火点或许起火部位以及有依据能够扫除和不能扫除的起火原因。
3、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组织应当制造火灾事故确认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奉告当事人请求复核的权力。无法送达的,能够在作出火灾事故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布告送达。布告期为二十日,布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4、第三十三条: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许特别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组织应当展开消防技能查询,构成消防技能查询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组织,严重以上的火灾事故查询报告报听讼网存案。查询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起火场所概略;
(二)起火通过和火灾补救状况;
(三)火灾形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计算状况;
(四)起火原因和灾祸成因剖析;
(五)防范措施。
火灾事故等级的确认规范依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则履行。
5、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组织作出火灾事故确认后,当事人能够请求查阅、仿制、摘抄火灾事故确认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查验、判定定见,公安机关消防组织应当自接到请求之日起七日内供给,但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许移送公安机关其他部分处理的依法不予供给,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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