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8:1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实在保护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交纳处理规则》(人社部第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现就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交纳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履行。一、19...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怎么交纳呢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实在保护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交纳处理规则》(人社部第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现就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交纳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履行。
一、1996年1月1曰至6月30曰期间,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依法按程序宣布养老保险费期限补缴告诉,责令用人单位期限补缴,一起奉告其逾期仍未交纳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一)未按规则申报且未交纳养老保险费的。
(二)虽申报但未准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员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交纳养老保险费的。
二、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根据以下景象,确认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数额:
(一)人民法院收效的判定、判决、调解书;
(二)劳动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收效的裁定判决、决议、调解书;
(三)审计部分的审计定论;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分的期限改正、行政处理或许处分决议;
(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的稽核书面处理决议;
(六)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自动整改,经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
三、1996年1月1曰至6月30曰期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责令其按当年缴费基数、现行缴费份额补缴欠缴数额(含利息),并从7月1曰起依法按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依法向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应当做出书面决议。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当滞纳金。
四、《社会保险法》施行前已在我省参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个别参保人员(含已依法破产或已刊出等原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的下岗、赋闲人员),存在中止缴费年限的,可由个人挑选以处理补缴手续时我省上年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平均薪酬60%-10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份额,一次性补缴中止缴费年限的根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缴费薪酬指数一致记载在缴费当年。
五、用人单位为员工处理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书面请求,按规则程序处理。员工已脱离原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处理补缴。补缴后,如需处理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手续的,按现行政策处理。个别参保人员处理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由个别参保人员向现养老保险联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书面请求,按规则程序处理。
六、原意见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则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或进行处理的,不再履行原意见规则。已处理收取根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原意见规则的补缴规模。个别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施行后中止缴费的,不得处理补缴;个别参保人员抵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缺乏十五年的,按《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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