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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5:25
企业应经过“经营外收入”科目,核算经营外收入的获得及结转状况。该科目可按经营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政府补助利得分为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是企业获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法构成长时间财物的政府补助。承认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承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经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人当期损益。
经营外收入是指与企业出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经营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消耗所发作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而,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厉区别经营外收入与经营收入的边界。经营外收入首要包含:固定财物盘盈、处置固定财物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1、固定财物盘盈是指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盘点中发作的固定财物的实存数量超越账面数量而呈现的盈利。关于清查盘点中盘盈的固定财物应及时进行处理;关于确认归于盘盈的固定财物应当依照重置彻底价值确认固定财物的价值,依照重置彻底价值扣除估量折旧后的净值转销时作为经营外收入处理。
2、处置固定财物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财物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财物净值后的余额,转入经营外收入的金额。
3、罚款净收入是指企业获得的滞纳金和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在补偿因为对方违背合同或协议而形成的经济损失后的罚款净收入。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经营外收入状况,企业应设置“经营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挂号企业发作的经营外收入额,借方挂号期末转入“本年赢利”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例1、某私营公司收到罚款收入400元,存入银行。私营公司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银行存款  400
贷:经营外收入  400
例2、某私营公司出售货车一辆,原价80000元,已运用三年,计提折旧30000元,出售价格为60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固定财物转入整理时:
借:固定财物整理  50000
累计折旧  30000
贷:固定财物  80000
②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固定财物整理  60000
③结转固定财物整理后的净损益
借:固定财物整理  10000
贷:经营外收入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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