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能成为强制性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20:26张东(化名)逝世前给恋人马艳艳(化名)留下了一份手写遗言,其间写明要将房产留给对方。张东逝世后,马艳艳到房产部分处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奉告根据相关规则,遗言没办公证,是不能处理过户手续的。“人现已逝世,公证还怎么办?”无法之下,马艳艳只好将南京江宁区住建局告上了法庭。一审判马艳艳胜诉。近来,该案成为了最高法发布的典型事例。
事例回放
恋人逝世后留下“自书遗言”
本年55岁的马艳艳从前有过一段婚姻,离婚后她单独带着女儿日子。2010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张东并开端往来。2011年5月,两人现已计划步入婚姻殿堂。
然后天有不测风云,张东忽然被查出患上癌症,只是一个多月后,就逝世了。在拾掇张东的遗物时,马艳艳无意中发现了一封遗书,遗书中张东称将房产无条件赠给马艳艳,并有张东的签名。
处理完张东的身后事,马艳艳拿着遗言以及相关手续,到江宁区住建局要求处理房产挂号过户手续。令她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根据《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的规则,这个遗言没公证过,房产过户没惩办。”
经过咨询马艳艳了解到,因为张东现已逝世,要处理公证,有必要找到张东的一切法定承继人,且他们都对这份遗言没有贰言。但是张东跟他的亲属已多年没交游,马艳艳也不知道到哪里找。无法之下,马艳艳一纸诉状将江宁区住建局告上了法庭,期望经过法院为自己讨个说法。
法院托付判定组织为张东的遗言作了判定,证明的确是自己亲笔所书。终究作出一审判定,要求江宁区住建局为马艳艳处理过户手续。关于这一成果,江宁区住建局提出上诉,不过后来撤诉了,并为马艳艳处理了房产过户挂号手续。
当选最高法典型事例,遗言公证不能成为强制性要求
近来,该案成为了最高院发布的典型事例,并指出《告诉》不属于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领域,其间有关遗言公证的规则与《物权法》《承继法》《房子挂号方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也就是说,市民凭仗遗言处理房子产权搬运挂号时,所谓的“公证”手续既不能成为强制性要求,也不能成为房子挂号主管部分不实行房子挂号法定职责的根据。
南京市公证处相关人士说,这起案子在公证界业界的反应很大,对这个判定成果,他感到遗憾:“表面上看,公证好像是剩余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遗言行为都或多或少会有潜在胶葛,从法院的民事案子中看,触及遗言类的胶葛从来就没有少过。而给遗言作过公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胶葛的发作。”他指出,此案自身还有必定的“特别性”,原因是这份遗言并没有引发其他承继人的贰言,假如遗言有其他人提出不同定见的话,那么这个判定成果就很难说作用好了。
那么判定对房产挂号部分会有影响吗?公证处这位人士暗里说,房产挂号部分将对这个判定“感到头疼”,原因是一些遗言承继不需求公证也能去处理,这样一来就严峻加重了房产挂号部分的危险,如果发作过失,房产挂号部分将面对补偿职责。南京市房地产买卖挂号中心相关人士昨日表明,的确现已了解到这个案子,该中心为此也采取了一些对策,但关于具体状况还不方便泄漏。
法令仍需和谐完善
“司法部、住建部要求遗言有必要处理公证,是有道理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丹丽以为,遗言承继是一种特别的物权处置行为,表面上看公民有权处置自己的产业,但房产牵扯的东西比较复杂,比如说房产证上写着一个人的姓名,但实际上对这套房产具有权力的人还不止一个。因而当公民在处理遗言承继权的公证时,公证处会把房产触及的相关好坏关系人都找齐,到现场承认,这会大大防止或许发生的胶葛。任丹丽以为,这起案子反映出的问题是,当呈现不同法令之间或许有“抵触”的状况时,需求立法者和谐,法令自身以及法令适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