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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23:32
事例:
2010年4月2日,杨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公司车棚内。其搭档李某未经杨某赞同,私自骑走摩托车,途中将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的孙某撞倒,孙某经抢救无效逝世。交通事端认定书以为,李某负事端的首要职责,孙某负事端的非必须职责。孙某的家族以为,车主杨某未尽到保管职责,使李某将车骑走终究形成交通事端,因而,杨某也对该交通事端负有职责。孙某家族将杨某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一起承当补偿职责。法院判定由李某承当补偿职责,车主杨某不承当职责。
王玉琴律师点评:
摩托车虽然是杨某一切,但李某私自发动摩托车,杨某并不知情,且杨某将车停放在车棚内并拔下车钥匙,其已尽到留意职责。无论是对交通事端的发作仍是对李某驾驭该车,杨某都没有差错,故此,其对该起交通事端不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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