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新政开始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5:55200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方法的告诉》(国办发[2009]66号),决议该《暂行方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社保中心接到告诉后当即安排相关人员举行专题会议,仔细安排制订了执行办法:一是广泛宣扬。中心领导安排人员及时解读方针,经过网上发布、电话咨询回答、发放《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暂行方法》方针问答宣扬单等方法,向社会进行广泛地宣扬。二是标准作业程序。依照省市清晰计划拟定的作业流程,树立作业台帐,保证此项作业有序打开。三是加强经办力气。中心抽调专人,设立了专办窗口,活跃应对经办跨省搬运事务作业量激增的状况。现在已能精确地为转保人出具缴费凭据,受理转入人员的转保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