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长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18:00

长春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来简略介绍一下吧,详细的提取流程如下:
一、请求
1、员工凭提取证明资料,向地址单位提出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
2、员工地址单位应对员工供给的证明资料予以核实,契合提取条件的员工,由单位出具《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以下简称《提取请求表》),完好精确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特殊情况在外)。
3、员工持《提取请求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到中心各分支机构处理提取事务。铁路分中心各分支机构所辖员工,到单位住宅公积金账户地址的分支机构处理提取事务;其他分中心所辖员工,除民生提取事务一致在高新分中心处理外,各分中心均可处理。
二、受理及审阅
1、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取窗口事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员工的提取请求。
2、对提取人的身份、提取请求、提取证明资料、住宅公积金卡或工、建行卡,进行仔细审阅。
3、对契合提取条件的,应即时处理;对不契合提取条件的,应向提取人清晰奉告不予提取的理由;对提取证明资料供给不全的,应对提取人供给必要的事务辅导,并实行一次性奉告责任;对提取证明资料有贰言需求留置审阅的,填写《留置审阅受理单》,并由员工承认签字,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员工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清晰答复.
提取事务的处理地址为长春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分支机构(铁路员工由铁路分中心一致处理),网点散布查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