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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须经股东会认可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19:20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股东组成的,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关,对公司的重要活动进行表决,决议该活动是否能够施行,那么股权质押须经股东会认可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股权质押要不要经过股东会认可
担保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而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权以外的人时,需求经股权会的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要不要经过股东会认可”问题进行的回答,担保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而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权以外的人时,需求经股权会的经过。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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