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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税费而签订的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02:38

答:在二手楼买卖过程中,为削减或躲避应交纳的税款,买卖双方往往签定阴阳两份合同,即签定一份合同约好房子买卖的实践成交价格,一起另签定一份合同,其约好的房子成交价格远远低于实践成交价格,并以该份合同到疆土部分处理存案及改变登记手续,并以该合同约好的价格为根底向国家交纳税款,到达逃税意图。有必要指出的是,买卖双方这种行为属歹意勾结,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其有关躲避税收的条款应属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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