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汇付和托收结算有什么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3:40
【国际贸易常识】国际贸易中汇付和托收结算的方法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经过银行,运用各种结算东西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法。归于商业诺言,选用顺汇法。汇付事务触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 re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 (remitting bank)和汇入行(paying bank)。其间付款人(一般为进口人)与汇出行(托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联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署理行)之间订有署理合约联系。
在处理汇付事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依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宣布付款书;汇入行收到管帐示托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一般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归于本身过错而形成的丢失(如付款托付书在邮寄途中丢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当职责,并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错也不承当职责。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品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托付出口地银行经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署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法。归于商业诺言,选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法的当事人有托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托付人,即开出汇票托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一般为出口人;托收行即承受出口人的托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即承受托收行的托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一般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托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托付署理联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联系,付款人是依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托付人能否收到货款,彻底视进口人的诺言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当职责。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经过银行,运用各种结算东西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法。归于商业诺言,选用顺汇法。汇付事务触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 re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 (remitting bank)和汇入行(paying bank)。其间付款人(一般为进口人)与汇出行(托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联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署理行)之间订有署理合约联系。
在处理汇付事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依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宣布付款书;汇入行收到管帐示托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一般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归于本身过错而形成的丢失(如付款托付书在邮寄途中丢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当职责,并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错也不承当职责。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品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托付出口地银行经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署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法。归于商业诺言,选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法的当事人有托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托付人,即开出汇票托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一般为出口人;托收行即承受出口人的托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即承受托收行的托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一般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托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托付署理联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联系,付款人是依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托付人能否收到货款,彻底视进口人的诺言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