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楼道内被偷监控没录像,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20:21事例:
康先生把电动车停在楼道里,谁料第二天一早却不知去向,欲经过小区监控录像寻觅小偷踪影,却发现监控设备未进行录像。一气之下,康先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物业以为,对不在泊车棚内的车辆无看守职责,康先生擅安闲公共通道内停放车辆,应自傲失窃职责;物业曾向业委会请求修补监控设备,因修补基金冻住导致设备未修补,物业不该承当设备问题职责。但法院最终确定,此案中物业因未尽最低极限安全保证职责,被判承当50%的弥补补偿职责,补偿930.5元。
分析:
康先生地点小区虽有监控设备,但不能正常作业,公安机关为此曾于2011年头要求期限整改,但迟至案发仍未整改。虽然监控录像不是查询偷盗现实的仅有根据,但其不能正常作业必定程度上听任了本案危害结果的发作,物业应当承当相应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施行法令》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供给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导致业主人身、产业安全遭到危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帮忙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备作业。发作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纳应急办法的一起,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陈述,帮忙做好救助作业。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恪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实行职责,不得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