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8:11
赠与合同停止的原因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产业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赞同承受的合同。
法律咨询
赠与合同停止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答:
榜首,赠与合同的恣意吊销。赠与合同的恣意吊销是指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恣意吊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和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恣意吊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吊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力搬运之后,赠与人即丢失了恣意吊销赠与合同的权力,但在以下条件具有时,赠与人仍可享有吊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力:
1、 受赠人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职责而不实行的;
3、 受赠人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职责的
赠与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越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吊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逝世或许丢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相同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免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峻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许家庭生活的,能够免除赠与合同,不再实行赠与职责。该合同免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能,赠与人就原已实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相关法律知识:
榜首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明承受赠与的合同。
榜首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则。
榜首百八十七条赠与的产业依法需求处理挂号等手续的,应当处理有关手续。
榜首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给赠与的产业的,受赠人能够要求交给。
榜首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产业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职责。
榜首百九十条赠与能够附职责。
赠与附职责的,受赠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职责。
榜首百九十一条赠与的产业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当职责。附职责的赠与,赠与的产业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职责的极限内承当与出卖人相同的职责。
赠与人成心不奉告瑕疵或许确保无瑕疵,形成受赠人丢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职责。
榜首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赠与人能够吊销赠与:
(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职责而不实行;
(三)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职责。
赠与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榜首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丢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榜首百九十四条吊销权人吊销赠与的,能够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产业。
榜首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峻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许家庭生活的,能够不再实行赠与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