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0:30每个城市关于借款购买都是有方针要求的,关于购买二套房运用公积金借款的方针,一般来说首付都是不低于50%的,在用公积金借款购买二套房有什么要求呢?
天津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宅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方针的告诉》、《关于调整2010年住宅公积金缴存额的告诉》,对天津公积金借款方针进行了调整。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方针,为支撑员工合理住宅消费,天津公积金借款方针调整包含以下方面:
一是天津公积金借款方针对不同住宅实施差别化的首付款方针。员工家庭(包含员工、爱人及未成年子女)借款购买首套住宅(包含产品住宅、限价产品住宅、定向安顿经济适用住宅、定向出售经济适用住宅或私产住宅),且所购住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付出不低于所购住宅价款20%的首付款;所购住宅建筑面积超越90平方米,应付出不低于所购住宅价款30%的首付款。
员工家庭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应付出不低于所购住宅价款50%的首付款。对员工家庭借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暂停发放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是康复以住宅公积金缴存余额确认借款限额。以借款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认借款限额,规则: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不得高于员工请求借款时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运用爱人住宅公积金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为员工及爱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缺乏2万元的按2万元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