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8:00经营税暂行法令第五条规则,纳税人的经营额为纳税人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是,下列景象在外:
(一)纳税人将承包的运送事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交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运送费用后的余额为经营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行事务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行者支交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行景点门票和支交给其他接团旅行企业的旅行费后的余额为经营额;
(三)纳税人将修建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交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经营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生意事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经营额;
(五)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除法令第五条规则的差额纳税外,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就广告代理、勘测规划等项目实施差额征收经营税作出了系列规则。可是,关于经营税差额纳税的管帐处理,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却没有作出清晰的规则。现在,实施差额征收经营税的企业选用的首要办法有两种:一是将差额不归入总收入和总本钱的核算系统,二是将差额归入总收入和总本钱的核算系统。
A修建公司承包了总价10000万元的工程,其间B修建公司分包工程4000万元。假定工程分包事项契合差额纳税条件。
办法一管帐处理
1.总包方管帐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处理施工分包结算时:
借:工程结算——施工分包 4000
贷: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付出施工分包款时:
借: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注:现行经营税方针未规则总包方的扣缴责任,如总包方扣缴了经营税,则应贷记“银行存款”3880万元,“其他敷衍款——代扣经营税”120万元。
处理工程总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10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6000
工程结算——施工分包 4000。
计提经营税金时:
借:主营事务税金及附加
180
贷:应交税费——应交经营税 180。
2.分包方管帐处理
处理施工分包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A公司
4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4000。
计提经营税金时:
借:主营事务税金及附加
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经营税 120。
办法二管帐处理
1.总包方管帐处理
处理施工分包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施工分包 4000
贷: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付出施工分包款时:
借: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处理工程总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10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10000。
计提经营税金时:
借:主营事务税金及附加
180
贷:应交税费——应交经营税 180。
注:计税根据=主营事务收入10000万元-施工分包4000万元=6000(万元)。
2.分包方管帐处理同办法一。
事例显现,办法一不能全面反映总包方的收入和本钱,办法二与现行经营税方针规则的“经营额”有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算事务招待费等相关扣除项目金额时,办法二的计提基数大于办法一。
至于选用哪一种办法,笔者以为应当研讨《财务部关于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管帐处理规则的告诉》(财会〔2012〕13号)中关于“试点纳税人差额纳税的管帐处理”规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承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则答应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事务本钱”等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
2.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承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则答应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应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事务本钱”等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
也就是说,财会〔2012〕13号文件建议,答应扣除的实施差额纳税的金钱,应当归入总收入和总本钱核算系统,一起核算差额纳税状况。笔者以为,上述事例中总包方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处理施工分包结算时:
借:工程结算——B公司
4000
贷: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收到分包方发票时:
借:工程施工——施工分包 4000
贷:工程结算——B公司 4000。
一起进行差额纳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经营税 120
贷:主营事务税金及附加 120。
付出施工分包款时:
借:敷衍账款——B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处理工程总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10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10000。
计提经营税金时:
借:主营事务税金及附加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经营税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