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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又复婚 ,婚龄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0:23

离婚又复婚婚龄怎样核算?
周女与童男1987年挂号成婚,婚前童男有1栋私房。1990年二人因性格不合离婚,1994年又复婚。一起生活期间,他们一向一起运用私房。2000年6月,周女诉至法院要求与童男离婚并切割夫妻共有产业。
法令剖析
法院审理中,对童男婚前的1栋私房是否可作为夫妻一起产业,有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应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周女与童男的两次婚姻存续时刻共有9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第六条规则,一方婚前个人一切的产业,婚后由两边一起运用,运营、办理的房子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通过8年,宝贵的生产资料通过4年,可视为夫妻一起产业。周女与童男一起生活超过了8年,故童男婚前产业1栋私房应视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第二种定见以为不能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尽管,周女与童男两次婚姻相加有9年,可是依据婚姻法、《婚姻挂号办理条例》的规则,离婚的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或法院的离婚判定收效后,即解除了夫妻关系,故1990年周女与童男离婚后,二人的夫妻关系不复存在。而1994年周女与童男复婚,须按成婚挂号方法进行挂号收取成婚证,此刻二人的夫妻关系才开端。2000年二人离婚,至此婚姻存续时刻只要6年,不适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第六条的规则,因而,童男婚前的1栋私房不能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本案的关键在于离婚后复婚,婚龄是否能相加。
从一般的观念看是能够相加的,就像工龄的核算相同,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在前一个单位作业的时刻是应该核算在工龄里的。而婚龄却不能这样相加,由于夫妻关系始于婚姻挂号总算婚姻崩溃(离婚或逝世)。当事人离婚后又复婚并不是对两边原有夫妻关系的承认,而应该是适用一般意义上的成婚。故离婚后复婚,婚龄不能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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