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01:13
刑法第397条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心跨越职权或许不实行职责,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刑法第397条乱用职权罪概念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心跨越职权或许不实行职责,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违法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心跨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详细工作遭到损坏,给国家、团体和公民利益形成严峻危害,然后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略的目标可所以公共产业或许公民的人身及其产业。
违法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乱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归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妥意图或许以不法办法,施行违背职务行为主旨的活动。首要,乱用职权应是乱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假如行为人施行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联络,则不归于乱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许是以不妥意图施行职务行为或许是以不法办法施行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妥意图施行职务行为的状况下,即便从行为的办法上看没有逾越职权,也归于乱用职权。最终,乱用职权的行为违背了职务行为的主旨,或许说与其职务行为的主旨相悖。乱用职权的行为首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状况:一是逾越职权,擅自决议或处理没有详细决议、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戏弄职权,为所欲为地对事项作出决议或许处理;三是成心不实行应当实行的职责,或许说恣意抛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正确地实行职责。
乱用职权的行为,有必要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形成严峻丢失的成果时,才构成违法。所谓严峻丢失,是指给国家和公民形成的严峻物质性丢失和非物质性丢失。物质性丢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资产的严峻丢失,是承认乱用职权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丢失是指严峻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名誉等。确认是否严峻丢失,应依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则,对所形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丢失的实践状况,并按直接职责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剖析,以确认应承担职责的巨细。
依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公民查看院发布施行的《关于公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立案侦办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二)形成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的;
(三)形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峻亏本、破产的;
(四)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六)徇私作弊,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丢失成果之间,有必要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络。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联络扑朔迷离,有直接原因,也有直接原因;有首要原因,也有非有必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职责,也有直接职责人员的过错行为。构本钱罪,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则是指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有必定因果联络的行为。不然,一般不构成乱用职权罪,而是归于一般工作上的过错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违法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公民政府和各级公民法院和公民查看院中依法从事公事的人员。
违法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行为人明知自己乱用职权的行为会发作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成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发作。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成果持直接成心的状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用职权,仍是为了别人利益乱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刑法条文
第九章 不尽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或许玩忽职守,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作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刑法处分
犯乱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依据本条第二款规则,徇私作弊犯乱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司法确认
一、依据本条规则,建立乱用职权罪,首要有必要有乱用职权的行为,假如行为人没有乱用职权,完全是在详细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摆脱罪责,而扩展行为人的详细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归于官僚主义为由摆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令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含了乱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含了违法行为。建立乱用职权罪,其非有必要求行为形成严峻丢失,关于没有形成严峻丢失的乱用职权行为,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乱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的“严峻丢失”,不能单纯了解为有形的丢失,而应包含无形的丢失。
二、本条关于乱用职权罪的规则归于一般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则了其他一些特别的乱用职权的违法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的行为冒犯特别法条时,也或许一起冒犯本条的一般法条。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准则确认违法,即确认为特别法条规则的违法,而不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森林法的规则,逾越同意的年砍伐限额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或许违背规则滥发林木砍伐许可证,情节严峻,致使森林遭受严峻损坏的行为,是乱用职权的行为,但因为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则为独立违法,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
三、行为人承受别人的贿赂后又乱用职权给别人获取利益并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乱用职权罪与纳贿罪。这时,乱用职权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纳贿得以完成的条件,因而,只要能构成纳贿罪,乱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含义,对之应以纳贿罪从重论处。假如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纳贿罪的,则应依乱用职权罪治罪,而不能不以违法论处,然后轻纵违法。
四、行为人运用职权并吞、骗得公共资产,从本质上讲亦具有乱用职权的性质,假如因其贪婪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乱用职权罪与贪婪罪,属幻想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分。
司法解说
刑法补充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不合法生意外汇违法的决议》:海关、外汇处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形成很多外汇上圈套购或许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公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立案侦办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不尽职违法案子(一)乱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二)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二)形成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的;
(三)形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峻亏本、破产的;
(四)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六)徇私作弊,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一、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违法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三、本罪是《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
四、按最高公民法院关于罪名的司法解说,“徇私作弊罪”现已撤销,分化到后边的各个新罪名中。本条第二款,只作为一个加剧量刑的情节考虑。但最高公民查看院1997年12月《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的罪名的定见》,保存了这一罪名。现在按最高公民法院的罪名系统,不保存。但最高公民查看院曾经对询私作弊违法的司法解说,对了解此情节仍有参阅效果,故附录于此,在后边各罪中不再重复引证。
附: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处理询私作弊违法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回的解说》(1996.5.16高检发研字〔1996〕4号)
为保护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严厉执法,惩治腐败,依法严惩拘私作弊违法,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法令的有关规则,现就处理拘私作弊违法案子适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一、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查看、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心金钱、庇护亲朋、泄愤报复或许其他私情私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没有施行危害社会行为,或许依据刑法第十条规则,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以及其他按照刑法规则不负刑事职责的人,采纳假造、藏匿、消灭依据或许其他隐秘现实、违背法令的手法,以追查刑事职责为意图进行侦办(合采纳强制性办法)、申述、审判等追诉活动的;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有确凿现实证明其施行违法的人,采纳假造、藏匿、消灭依据或许其他隐秘现实、违背法令的手法,成心庇护使其不受侦办(合采纳强制性办法)、申述或许审判;成心庇护不使受追诉的违法现实,既可所以悉数的违法现实,也可所以部分违法现实或情节;
(三)在审判刑事案子中成心违背现实和法令,枉法进行判定、裁决,使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许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四)成心违背现实真相,违法改变强制办法,或许尽管采纳强制办法,但实践听任不管,致使人犯躲避刑事追诉的;
(五)对依法不应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实行的监犯,询私枉法,予以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实行的;
(六)在审判民事、经济、行政等案子中,成心歪曲现实,违背法令、询私作弊,枉法裁判的;
(七)司法机关专业技能人员在办案中成心供给虚伪资料和定见,或许成心作虚伪判定,严峻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
二、下列行为,依法应当按照或许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一)国家工作人员,不管是否司法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庇护、窝藏私运、套汇、投机倒把、严峻偷盗、贩毒、纳贿等违法分子,隐秘、粉饰其违法现实的;
(二)关于私运、套汇、投机倒把、严峻偷盗、贩毒、纳贿和前项规则的违法人员,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
(三)有查缴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违法分子躲避处分,向其通风报信,供给便当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对明知有《关于惩治冒充注册商标违法的补充规则》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成心庇护,使其不受追诉的;对上述补充规则所列违法负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实行法令所规则的追查职责,应当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对明知犯有《关于惩治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决议》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成心庇护使其不受追诉的;负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具有上述决议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不实行法令规则的追查职责,应当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
(六)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如专利处理工作人员),询私作弊,情节严峻的;
(七)其他法令明确规则应当按照或许对比询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的。
三、为牟取单位或小团体不妥利益而施行榜首、二条行为的,依法追查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的刑事职责。
四、要严厉把握法令规则各种询私作弊行为的构成条件和情节。 确认依法追查询私作弊违法者的刑事职责,要归纳考虑行为给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形成的丢失,给有关当事人的生命、人身、产业等方面的权益形成的丢失,以及形成的政治影响等方面的状况。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不应以拘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关于因为认识水平、工作能力而形成错案,不应以询私作弊罪论处。因为从属联络,不得不实行上级过错指令,形成错案,假如不具有询私作弊的一起成心和行为,也不能以佝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
五、与司法工作人员或法令明确规则按照或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人员勾通,伙同进行本解说所列违法行为,以共犯追查刑事职责。
六、犯拘私作弊罪并有纳贿、刑讯逼供等行为构成违法的,应当依法按数罪并罚准则追查刑事职责。
七、本解说发布后处理的拘私作弊违法案子,按本解说处理。本解说发布前已按法令规则处理过的案子,不再变化。
司法案例
赣州原房管局长李良勇乱用职权案
2010年7月21日,赣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赣江路项目、滨江四期项目正式发动。赣江路地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是赣州市安排施行的一项民生工程。但是,该项目发动后,赣州市民却发现,在这次改造中,衔接福寿沟治水工程配套的几口水塘却被填平,还建起了三幢电梯楼房,房产开发商以每平方米9000多元出售给拆迁户。原房管局长李良勇运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算计283.314万元,并使国家遭受3530万余元的丢失。2010年8月30日,(江西)赣州市中院一审宣判,赣州市房地产处理局原局长李良勇因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乱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议实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产业120万元。
王立军乱用职权被提起公诉
重庆市公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乱用职权、纳贿违法一案,已由四川省成都市公民查看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公诉。查看机关在检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托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检查了悉数案子资料。四川省成都市公民查看院申述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戮尼尔·伍德的严峻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查,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实行公事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同意或许假造同意手续,违法运用技能侦查办法,已构成乱用职权罪;运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别人获取利益,已构成纳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乱用职权罪和纳贿罪追查刑事职责。
科罪规范
罪与非罪
依据本条规则,建立乱用职权罪,首要有必要有乱用职权的行为,假如行为人没有乱用职权,完全是在详细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摆脱罪责,而扩展行为人的详细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归于官僚主义为由摆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令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含了乱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含了违法行为。建立乱用职权罪,其非有必要求行为形成严峻丢失,关于没有形成严峻丢失的乱用职权行为,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严峻丢失”,不能单纯了解为有形的丢失,而应包含无形的丢失。
本条关于乱用职权罪的规则归于一般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则了其他一些特别的乱用职权的违法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的行为冒犯特别法条时,也或许一起冒犯本条的一般法条。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准则确认违法,即确认为特别法条规则的违法,而不确认为本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森林法的规则,逾越同意的年砍伐限额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或许违背规则滥发林木砍伐许可证,情节严峻,致使森林遭受严峻损坏的行为,是乱用职权的行为,但因为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则为独立违法,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
此罪与彼罪
行为人承受别人的贿赂后又乱用职权给别人获取利益并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本罪与纳贿罪。这时,乱用职权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
纳贿得以完成的条件,因而,只要能构成纳贿罪,乱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含义,对之应以纳贿罪从重论处。假如收受的贿赂不大不能构成纳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违法论处,然后轻纵违法。
行为人运用职权并吞、骗得公共资产,从本质上讲亦具有乱用职权的性质,假如因其贪婪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产业、国家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本罪与贪婪罪,属幻想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分。
立案规范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依据《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不尽职侵权违法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
(2005年12月29日最高公民查看院第十届查看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经过)
(一)乱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峻中毒的;
3、形成个人产业直接经济丢失1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丢失不满10万元,但直接经济丢失50万元以上的;
4、形成公共产业或许法人、其他安排产业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丢失不满20万元,但直接经济丢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到达3、4两项数额规范,但3、4两项算计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或许算计直接经济丢失不满20万元,但算计直接经济丢失100万元以上的;
6、形成公司、企业等单位歇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许破产的;
7、招摇撞骗,不报、缓报、谎称或许授意、指派、强令别人不报、缓报、谎称状况,导致重特大事端危害成果持续、扩展,或许致使抢救、查询、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契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则的特别不尽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别规则追查刑事职责;主体不契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则的特别不尽职罪的主体要件,但乱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则景象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则以乱用职权罪追查刑事职责。
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丢失成果之间,有必要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络。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联络扑朔迷离,有直接原因,也有直接原因;有首要原因,也有非有必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职责,也有直接职责人员的过错行为。构成乱用职权罪,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则是指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有必定因果联络的行为。不然,一般不构成乱用职权罪,而是归于一般工作上的过错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量刑规范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刑法第397条乱用职权罪概念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心跨越职权或许不实行职责,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违法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心跨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详细工作遭到损坏,给国家、团体和公民利益形成严峻危害,然后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略的目标可所以公共产业或许公民的人身及其产业。
违法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乱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归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妥意图或许以不法办法,施行违背职务行为主旨的活动。首要,乱用职权应是乱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假如行为人施行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联络,则不归于乱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许是以不妥意图施行职务行为或许是以不法办法施行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妥意图施行职务行为的状况下,即便从行为的办法上看没有逾越职权,也归于乱用职权。最终,乱用职权的行为违背了职务行为的主旨,或许说与其职务行为的主旨相悖。乱用职权的行为首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状况:一是逾越职权,擅自决议或处理没有详细决议、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戏弄职权,为所欲为地对事项作出决议或许处理;三是成心不实行应当实行的职责,或许说恣意抛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正确地实行职责。
乱用职权的行为,有必要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形成严峻丢失的成果时,才构成违法。所谓严峻丢失,是指给国家和公民形成的严峻物质性丢失和非物质性丢失。物质性丢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资产的严峻丢失,是承认乱用职权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丢失是指严峻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名誉等。确认是否严峻丢失,应依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则,对所形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丢失的实践状况,并按直接职责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剖析,以确认应承担职责的巨细。
依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公民查看院发布施行的《关于公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立案侦办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二)形成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的;
(三)形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峻亏本、破产的;
(四)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六)徇私作弊,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丢失成果之间,有必要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络。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联络扑朔迷离,有直接原因,也有直接原因;有首要原因,也有非有必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职责,也有直接职责人员的过错行为。构本钱罪,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则是指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有必定因果联络的行为。不然,一般不构成乱用职权罪,而是归于一般工作上的过错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违法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公民政府和各级公民法院和公民查看院中依法从事公事的人员。
违法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行为人明知自己乱用职权的行为会发作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成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发作。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成果持直接成心的状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用职权,仍是为了别人利益乱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建立。
刑法条文
第九章 不尽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或许玩忽职守,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作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刑法处分
犯乱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依据本条第二款规则,徇私作弊犯乱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司法确认
一、依据本条规则,建立乱用职权罪,首要有必要有乱用职权的行为,假如行为人没有乱用职权,完全是在详细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摆脱罪责,而扩展行为人的详细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归于官僚主义为由摆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令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含了乱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含了违法行为。建立乱用职权罪,其非有必要求行为形成严峻丢失,关于没有形成严峻丢失的乱用职权行为,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乱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的“严峻丢失”,不能单纯了解为有形的丢失,而应包含无形的丢失。
二、本条关于乱用职权罪的规则归于一般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则了其他一些特别的乱用职权的违法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的行为冒犯特别法条时,也或许一起冒犯本条的一般法条。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准则确认违法,即确认为特别法条规则的违法,而不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森林法的规则,逾越同意的年砍伐限额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或许违背规则滥发林木砍伐许可证,情节严峻,致使森林遭受严峻损坏的行为,是乱用职权的行为,但因为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则为独立违法,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
三、行为人承受别人的贿赂后又乱用职权给别人获取利益并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乱用职权罪与纳贿罪。这时,乱用职权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纳贿得以完成的条件,因而,只要能构成纳贿罪,乱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含义,对之应以纳贿罪从重论处。假如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纳贿罪的,则应依乱用职权罪治罪,而不能不以违法论处,然后轻纵违法。
四、行为人运用职权并吞、骗得公共资产,从本质上讲亦具有乱用职权的性质,假如因其贪婪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乱用职权罪与贪婪罪,属幻想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分。
司法解说
刑法补充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不合法生意外汇违法的决议》:海关、外汇处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形成很多外汇上圈套购或许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公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立案侦办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不尽职违法案子(一)乱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二)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二)形成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的;
(三)形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峻亏本、破产的;
(四)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六)徇私作弊,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一、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违法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乱用职权,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三、本罪是《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
四、按最高公民法院关于罪名的司法解说,“徇私作弊罪”现已撤销,分化到后边的各个新罪名中。本条第二款,只作为一个加剧量刑的情节考虑。但最高公民查看院1997年12月《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的罪名的定见》,保存了这一罪名。现在按最高公民法院的罪名系统,不保存。但最高公民查看院曾经对询私作弊违法的司法解说,对了解此情节仍有参阅效果,故附录于此,在后边各罪中不再重复引证。
附: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处理询私作弊违法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回的解说》(1996.5.16高检发研字〔1996〕4号)
为保护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严厉执法,惩治腐败,依法严惩拘私作弊违法,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法令的有关规则,现就处理拘私作弊违法案子适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一、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查看、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心金钱、庇护亲朋、泄愤报复或许其他私情私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没有施行危害社会行为,或许依据刑法第十条规则,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以及其他按照刑法规则不负刑事职责的人,采纳假造、藏匿、消灭依据或许其他隐秘现实、违背法令的手法,以追查刑事职责为意图进行侦办(合采纳强制性办法)、申述、审判等追诉活动的;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有确凿现实证明其施行违法的人,采纳假造、藏匿、消灭依据或许其他隐秘现实、违背法令的手法,成心庇护使其不受侦办(合采纳强制性办法)、申述或许审判;成心庇护不使受追诉的违法现实,既可所以悉数的违法现实,也可所以部分违法现实或情节;
(三)在审判刑事案子中成心违背现实和法令,枉法进行判定、裁决,使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许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四)成心违背现实真相,违法改变强制办法,或许尽管采纳强制办法,但实践听任不管,致使人犯躲避刑事追诉的;
(五)对依法不应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实行的监犯,询私枉法,予以弛刑、假释、暂予监外实行的;
(六)在审判民事、经济、行政等案子中,成心歪曲现实,违背法令、询私作弊,枉法裁判的;
(七)司法机关专业技能人员在办案中成心供给虚伪资料和定见,或许成心作虚伪判定,严峻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
二、下列行为,依法应当按照或许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一)国家工作人员,不管是否司法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庇护、窝藏私运、套汇、投机倒把、严峻偷盗、贩毒、纳贿等违法分子,隐秘、粉饰其违法现实的;
(二)关于私运、套汇、投机倒把、严峻偷盗、贩毒、纳贿和前项规则的违法人员,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
(三)有查缴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违法分子躲避处分,向其通风报信,供给便当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对明知有《关于惩治冒充注册商标违法的补充规则》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成心庇护,使其不受追诉的;对上述补充规则所列违法负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实行法令所规则的追查职责,应当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对明知犯有《关于惩治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决议》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成心庇护使其不受追诉的;负有追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具有上述决议所列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不实行法令规则的追查职责,应当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
(六)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如专利处理工作人员),询私作弊,情节严峻的;
(七)其他法令明确规则应当按照或许对比询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的。
三、为牟取单位或小团体不妥利益而施行榜首、二条行为的,依法追查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的刑事职责。
四、要严厉把握法令规则各种询私作弊行为的构成条件和情节。 确认依法追查询私作弊违法者的刑事职责,要归纳考虑行为给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形成的丢失,给有关当事人的生命、人身、产业等方面的权益形成的丢失,以及形成的政治影响等方面的状况。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不应以拘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关于因为认识水平、工作能力而形成错案,不应以询私作弊罪论处。因为从属联络,不得不实行上级过错指令,形成错案,假如不具有询私作弊的一起成心和行为,也不能以佝私作弊罪追查刑事职责。
五、与司法工作人员或法令明确规则按照或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八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的人员勾通,伙同进行本解说所列违法行为,以共犯追查刑事职责。
六、犯拘私作弊罪并有纳贿、刑讯逼供等行为构成违法的,应当依法按数罪并罚准则追查刑事职责。
七、本解说发布后处理的拘私作弊违法案子,按本解说处理。本解说发布前已按法令规则处理过的案子,不再变化。
司法案例
赣州原房管局长李良勇乱用职权案
2010年7月21日,赣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赣江路项目、滨江四期项目正式发动。赣江路地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是赣州市安排施行的一项民生工程。但是,该项目发动后,赣州市民却发现,在这次改造中,衔接福寿沟治水工程配套的几口水塘却被填平,还建起了三幢电梯楼房,房产开发商以每平方米9000多元出售给拆迁户。原房管局长李良勇运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算计283.314万元,并使国家遭受3530万余元的丢失。2010年8月30日,(江西)赣州市中院一审宣判,赣州市房地产处理局原局长李良勇因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乱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议实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产业120万元。
王立军乱用职权被提起公诉
重庆市公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乱用职权、纳贿违法一案,已由四川省成都市公民查看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公诉。查看机关在检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托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检查了悉数案子资料。四川省成都市公民查看院申述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戮尼尔·伍德的严峻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查,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实行公事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同意或许假造同意手续,违法运用技能侦查办法,已构成乱用职权罪;运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别人获取利益,已构成纳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乱用职权罪和纳贿罪追查刑事职责。
科罪规范
罪与非罪
依据本条规则,建立乱用职权罪,首要有必要有乱用职权的行为,假如行为人没有乱用职权,完全是在详细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摆脱罪责,而扩展行为人的详细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归于官僚主义为由摆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令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含了乱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含了违法行为。建立乱用职权罪,其非有必要求行为形成严峻丢失,关于没有形成严峻丢失的乱用职权行为,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严峻丢失”,不能单纯了解为有形的丢失,而应包含无形的丢失。
本条关于乱用职权罪的规则归于一般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则了其他一些特别的乱用职权的违法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的行为冒犯特别法条时,也或许一起冒犯本条的一般法条。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准则确认违法,即确认为特别法条规则的违法,而不确认为本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森林法的规则,逾越同意的年砍伐限额发放林木砍伐许可证或许违背规则滥发林木砍伐许可证,情节严峻,致使森林遭受严峻损坏的行为,是乱用职权的行为,但因为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则为独立违法,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确认为乱用职权罪。
此罪与彼罪
行为人承受别人的贿赂后又乱用职权给别人获取利益并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本罪与纳贿罪。这时,乱用职权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
纳贿得以完成的条件,因而,只要能构成纳贿罪,乱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含义,对之应以纳贿罪从重论处。假如收受的贿赂不大不能构成纳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违法论处,然后轻纵违法。
行为人运用职权并吞、骗得公共资产,从本质上讲亦具有乱用职权的性质,假如因其贪婪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产业、国家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则一起冒犯本罪与贪婪罪,属幻想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分。
立案规范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依据《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不尽职侵权违法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
(2005年12月29日最高公民查看院第十届查看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经过)
(一)乱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乱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法决议、处理其无权决议、处理的事项,或许违背规则处理公事,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形成逝世1人以上,或许重伤2人以上,或许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许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峻中毒的;
3、形成个人产业直接经济丢失1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丢失不满10万元,但直接经济丢失50万元以上的;
4、形成公共产业或许法人、其他安排产业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或许直接经济丢失不满20万元,但直接经济丢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到达3、4两项数额规范,但3、4两项算计直接经济丢失20万元以上,或许算计直接经济丢失不满20万元,但算计直接经济丢失100万元以上的;
6、形成公司、企业等单位歇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许破产的;
7、招摇撞骗,不报、缓报、谎称或许授意、指派、强令别人不报、缓报、谎称状况,导致重特大事端危害成果持续、扩展,或许致使抢救、查询、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峻危害国家名誉,或许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公民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契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则的特别不尽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别规则追查刑事职责;主体不契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则的特别不尽职罪的主体要件,但乱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则景象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则以乱用职权罪追查刑事职责。
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丢失成果之间,有必要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络。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的因果联络扑朔迷离,有直接原因,也有直接原因;有首要原因,也有非有必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职责,也有直接职责人员的过错行为。构成乱用职权罪,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则是指乱用职权行为与形成的严峻危害成果之间有必定因果联络的行为。不然,一般不构成乱用职权罪,而是归于一般工作上的过错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量刑规范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