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卖张火车票被拘5天 告倒铁路公安获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6:52
买了火车票无法成行,你会怎么做?退票仍是自己把票卖了?挑选前者,你会丢失20%的票款;若挑选后者,请不要加价转让,不然,费事将不期而至。
■ 出事了
外企小伙卖张火车票被拘留
胡飞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外企作业。2008年1月26日,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29岁的郑州小伙胡飞(化名)永久忘不了这一天。
胡飞的女朋友孙敏回想,这一天,上海市大雪纷飞。胡飞经过网络与一个叫陆兵(化名)的男人约好,将手中剩余的一张火车票卖给他。
孙敏说,那天上午11时许,胡飞接到陆兵的电话后,就打着一把伞下了楼。成果,这一下楼不打紧,之后整个人就失踪了,电话也打不通。
孙敏说,接下来的两天,她发起身边的人找胡飞,找遍上海的街头巷尾,还打电话到胡飞的老家,简直将胡飞有可能去的当地悉数找了一遍,但终究的成果是:杳无音讯。不得已,孙敏向闵行区莘庄派出所报了警。
失望之际,孙敏说,她想到了陆兵,经过电信公司,她查询到陆兵的电话号码。陆兵告诉她,他从胡飞手中买过火车票后,有差人找了他们。
在莘庄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几经曲折,终究,孙敏在上海铁路公安处找到了胡飞。
胡飞已被上海铁路公安处拘留,原因是倒卖火车票,便是卖给陆兵的那张。
■ 很不幸
忧虑档案有污点不得不辞去职务
在上海铁路公安处出具的2008年1月26日作出的编号为(沪)铁公(治)决字[2008]第1174号《行政处分决议书》上,显现着这些内容:
“被处分人胡飞,2008年1月26日11时30分许,在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将1张1月27日上海至巩义的1658次火车票以高价150元(原价123元)的价格倒卖给旅客陆某,成交后被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规则,给予胡飞行政拘留五日的处分,一起收缴退票款98元。期限自2008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31日止。
胡飞解说,这张火车票是妹妹买的。1月26日,在郑州念大学的妹妹要从上海回来,提早购买了这张火车票,但这张从网上订货的火车票没有座位。他得知后,就又到火车票代售点,为妹妹买了一张有座位的火车票。
所以,他计划退掉无座的火车票,依据规则,退票要扣除20%的退票费。
“这样退票真实划不来。”胡飞说,买这张火车票时,他是打车去的,还花了电话费、耗费了很长时刻。
胡飞决议自己将这张火车票卖掉。提早一天,同样在网上,他联络到了一个买主,便是陆兵,两边谈妥了价格。但就在买卖的那天上午,在他寓居的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将火车票卖掉的一会儿,上海铁路公安处的两名民警不期而至。
胡飞说,从拘留所出来后,他不得不辞去了年薪大约6万~8万元的作业。原因是,其忽然被拘留,“领导一直让上交《行政处分决议书》”。这位年青的工程师忧虑,这会让他在相关的档案中留下信誉污点记载。
工作开展至此,胡飞的女朋友孙敏感到反常愤慨,这位从事专职法律作业的女士表明,必定要为胡飞讨个洁白。
“从拘留所出来的胡飞,看起来就像一个非洲难民。”孙敏说。
■ 要洁白
状告铁路公安索赔18万余元
2008年4月28日,在孙敏的协助下,胡飞一纸诉状将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简称上海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承认其处分行为违法并予以吊销,一起要求上海铁路公安处作出国家赔偿:包含精神丢失18万元在内的各种丢失。
胡飞的代理律师、郑州大学行政法研究生程雪阳以为,胡飞加价20多元卖一张火车票,意图并非牟利,而是将买票的花费加在了车票上,与一般“黄牛党”的行为有着实质的差异,上海铁路公安处的处分没有任何依据。
上海铁路公安处则表明:胡飞未经同意,不具备运营火车票资质。依据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理铁路客票不合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告诉》(铁办函[2006]81号)规则:
■ 出事了
外企小伙卖张火车票被拘留
胡飞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外企作业。2008年1月26日,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29岁的郑州小伙胡飞(化名)永久忘不了这一天。
胡飞的女朋友孙敏回想,这一天,上海市大雪纷飞。胡飞经过网络与一个叫陆兵(化名)的男人约好,将手中剩余的一张火车票卖给他。
孙敏说,那天上午11时许,胡飞接到陆兵的电话后,就打着一把伞下了楼。成果,这一下楼不打紧,之后整个人就失踪了,电话也打不通。
孙敏说,接下来的两天,她发起身边的人找胡飞,找遍上海的街头巷尾,还打电话到胡飞的老家,简直将胡飞有可能去的当地悉数找了一遍,但终究的成果是:杳无音讯。不得已,孙敏向闵行区莘庄派出所报了警。
失望之际,孙敏说,她想到了陆兵,经过电信公司,她查询到陆兵的电话号码。陆兵告诉她,他从胡飞手中买过火车票后,有差人找了他们。
在莘庄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几经曲折,终究,孙敏在上海铁路公安处找到了胡飞。
胡飞已被上海铁路公安处拘留,原因是倒卖火车票,便是卖给陆兵的那张。
■ 很不幸
忧虑档案有污点不得不辞去职务
在上海铁路公安处出具的2008年1月26日作出的编号为(沪)铁公(治)决字[2008]第1174号《行政处分决议书》上,显现着这些内容:
“被处分人胡飞,2008年1月26日11时30分许,在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将1张1月27日上海至巩义的1658次火车票以高价150元(原价123元)的价格倒卖给旅客陆某,成交后被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规则,给予胡飞行政拘留五日的处分,一起收缴退票款98元。期限自2008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31日止。
胡飞解说,这张火车票是妹妹买的。1月26日,在郑州念大学的妹妹要从上海回来,提早购买了这张火车票,但这张从网上订货的火车票没有座位。他得知后,就又到火车票代售点,为妹妹买了一张有座位的火车票。
所以,他计划退掉无座的火车票,依据规则,退票要扣除20%的退票费。
“这样退票真实划不来。”胡飞说,买这张火车票时,他是打车去的,还花了电话费、耗费了很长时刻。
胡飞决议自己将这张火车票卖掉。提早一天,同样在网上,他联络到了一个买主,便是陆兵,两边谈妥了价格。但就在买卖的那天上午,在他寓居的上海闵行区沁园门口,将火车票卖掉的一会儿,上海铁路公安处的两名民警不期而至。
胡飞说,从拘留所出来后,他不得不辞去了年薪大约6万~8万元的作业。原因是,其忽然被拘留,“领导一直让上交《行政处分决议书》”。这位年青的工程师忧虑,这会让他在相关的档案中留下信誉污点记载。
工作开展至此,胡飞的女朋友孙敏感到反常愤慨,这位从事专职法律作业的女士表明,必定要为胡飞讨个洁白。
“从拘留所出来的胡飞,看起来就像一个非洲难民。”孙敏说。
■ 要洁白
状告铁路公安索赔18万余元
2008年4月28日,在孙敏的协助下,胡飞一纸诉状将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简称上海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承认其处分行为违法并予以吊销,一起要求上海铁路公安处作出国家赔偿:包含精神丢失18万元在内的各种丢失。
胡飞的代理律师、郑州大学行政法研究生程雪阳以为,胡飞加价20多元卖一张火车票,意图并非牟利,而是将买票的花费加在了车票上,与一般“黄牛党”的行为有着实质的差异,上海铁路公安处的处分没有任何依据。
上海铁路公安处则表明:胡飞未经同意,不具备运营火车票资质。依据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理铁路客票不合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告诉》(铁办函[2006]81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