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样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3:02国际贸易署理合同
两边一致赞同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协议。
第1条 界说
1.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作并以其商标出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两边以书面赞同的其他产品。
1.2 区域:本协议中所称“区域”,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协议有用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署理,以便在“区域”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乐意承受并承当此项托付。
2.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力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署理的权力和权力,本协议不发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束缚的任何权力,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派遣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两边清晰和了解并赞同,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或许遭受的任何丢失,不管部分或悉数,甲方均不承当职责。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因为乙方逾越或违反甲方指示而形成的任何索赔、债款和职责,乙方应设法维护甲方利益并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丢失。
第3条 甲方的职责
3.1 广告材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供给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佐材料。
3.2 付出推销:甲方应极力支撑乙方展开“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意向乙方署理“区域”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还有规则外,如“区域”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货,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络。
3.4 价格: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材料,应尽或许保持稳定,如有变化应及时告诉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供给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往后如甲方向“区域”其他客户出售“产品”而供给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告诉乙方,并向乙方供给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确保:甲方担保凡依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明在出售时质量低质,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正或互换。但此项免费修正或互换的确保,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改变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确保外,甲乙两边均赞同不供给任何其它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