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购发票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18:40
工商营业执照现已处理了,怎样才能够领购发票?
答: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规则:“需求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挂号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依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则款式制造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依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运营范围和规划,承认领购发票的品种、数量以及领购方法,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则陈述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依照规则进行查验。”
二、依据《税务挂号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则:“第九条 纳税人处理下列事项时,有必要供给税务挂号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处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挂号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处理手续。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出产、运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出产、运营的事业单位(以下总称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向出产、运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
(一)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收取工商营业执照(含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核发税务挂号证及副本(纳税人收取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暂时税务挂号证及副本);……”
因而,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需求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挂号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依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则款式制造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发票领购手续。
答: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规则:“需求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挂号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依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则款式制造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依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运营范围和规划,承认领购发票的品种、数量以及领购方法,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则陈述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依照规则进行查验。”
二、依据《税务挂号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则:“第九条 纳税人处理下列事项时,有必要供给税务挂号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处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挂号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处理手续。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出产、运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出产、运营的事业单位(以下总称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向出产、运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
(一)从事出产、运营的纳税人收取工商营业执照(含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核发税务挂号证及副本(纳税人收取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暂时税务挂号证及副本);……”
因而,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需求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挂号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依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则款式制造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发票领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