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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23:36
租借合同与融资租借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借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能够运营融资租借事务的租借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产业租借合同的出租人是十分广泛的,没有特定的约束。
2、当事人两边的权利职责不同。在融资租借中,标的物的交给是由供货方直接交给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当职责。标的物交给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悉数职责包含修理、稳妥、交税等悉数搬运给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也由承租方承当职责。而在产业租借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仍负有对标的物的修理、保养等职责,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当职责的。
3、租金的核算不同。融资租借合同中的租金是依据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核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产业租借中的租金数额要高。承租方交给租金实际上相当于以分期付款的方法购买设备,在交完最终一次租金后,设备只剩下名义价值,一般情况下,只需处理一下手续,所有权即搬运给承租方。
4、合同的收效条件不同。融资租借合同的收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联系的建立为条件,即便租借合同现已缔结,假如购销联系不建立,则合同不能收效;而产业租借合同的建立则以租借合同的缔结为规范,合同一经缔结,租借联系即为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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