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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担保的种类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23:50

建造工程担保包含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付出担保。建造工程担保有关具体规则如下:
(1)投标人投标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越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越80万元人民币。投标担保的有用期一般不短于投标有用期截止日后28天;
(2)承包商履约担保实施差额担保,即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与标底(无标底时选用最高投标限价)的差额,且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0%;选用最低价法和经评定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均匀法定标的工程,履约担保的金额还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5%。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用期应当截止到承包工程竣工检验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即工程约好的施工工期天数加30天至180天;
(3)承包商履约担保选用差额担保后,业主付出担保的金额可不作调整,即选用最低价法和经评定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均匀法定标的工程,付出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15%;选用抽签法和归纳评价法定标的工程,付出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业主付出担保的有用期应当截止到业主依据合同约好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悉数工程结算金钱付出之日起30天至180天;
(4)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建造工程是否供给履约担保和付出担保,由合同当事人两边自行决定。假如合同一方要求对方供给担保的,其自身也有必要向对方供给相应的担保;
(5)工程担保有必要选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不行吊销的保函。合同两边不得在工程担保有用期内免除担保;
(6)投标人应当将业主付出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的保函原件交建造工程买卖服务中心一致保管并监督其实行,并凭建造工程买卖服务中心出具的保函原件收取回执向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证;提交保函时,应当一起提交建造工程投标文件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买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后予以返还;保函格局应当选用公示的演示文本;
(7)被担保人在实行结束相应保函中担保的合同责任后,方可凭相关证明资料(业主凭承包商出具的工程款付出状况证明等资料;承包商凭工程竣工检验证明文件等资料)到建造工程买卖服务中心领回保函原件并处理撤保手续;
(8)假如在工程建造期间发作保函索赔事情的,索赔方应当依照《深圳市建造工程担保实施办法》有关索赔的规则,凭相关索赔证明文件的副本到建造工程买卖服务中心换回对方的保函原件,然后再凭保函原件向相应的担保人索赔;
(9)上述规则相同适用于直接发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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