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21:42
离婚是指夫妻两边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免除婚姻关系的法令行为,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是指夫妻感情决裂后,两边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经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以保护当事人的子女抚养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力。离婚危害补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因为差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其差错是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差错的一方对由此所受的危害,要求差错的一方承当补偿职责的民事法令制度。
《婚姻法》第46条规则,有以下行为之一,并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提起离婚危害补偿:一方当事人施行了重婚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依据《婚姻法解说(一)》第28条规则:《婚姻法》第46条规则中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也就是说无差错方只能向有差错的对方当事人恳求补偿,而不能向第三人恳求危害补偿。而且婚姻关系无差错方恳求的危害补偿的规模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精力危害补偿恳求权是指无差错方恳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的权力。
离婚危害补偿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婚姻法令制度,它不只更好地完成了法令的公正与正义,而且愈加全面地保证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国婚姻家庭法令体系愈加的完善。
《婚姻法》第46条规则,有以下行为之一,并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提起离婚危害补偿:一方当事人施行了重婚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依据《婚姻法解说(一)》第28条规则:《婚姻法》第46条规则中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也就是说无差错方只能向有差错的对方当事人恳求补偿,而不能向第三人恳求危害补偿。而且婚姻关系无差错方恳求的危害补偿的规模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精力危害补偿恳求权是指无差错方恳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的权力。
离婚危害补偿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婚姻法令制度,它不只更好地完成了法令的公正与正义,而且愈加全面地保证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国婚姻家庭法令体系愈加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