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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无偿赠与他人办理免税手续需提交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02:25

在实际操作中,交税人去税务机关处理相关事宜时还应留意哪些程序性的规则呢?笔者以为,应提早了解赠与两边处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哪些材料。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买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则的相关证明材料;
(1)归于承继不动产的,承继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承继权公证书”、房产一切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归于遗言人处置不动产的,遗言承继人或许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言公证书”和“遗言承继权公证书”或“承受遗赠公证书”、房产一切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归于其它状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一切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承受赠与公证书”,或持两边一起处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一切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有必要提交原件。
(二)赠与两边当事人的有用身份证件;
(三)归于本告诉第一条第(一)项规则景象的,还须供给公证组织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联系的公证书(原件)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
(四)归于本告诉第一条第(二)项规则景象的,还须供给公证组织出具的抚育联系或许奉养联系公证书(原件),或许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育联系或许奉养联系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
税务机关审阅赠与两边供给的上述材料,材料齐全而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交还提交人,一起处理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不纳税手续。
这儿还需要留意的是,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归于免税景象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出售发票或许代为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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