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没有离婚就与他人同居生子是重婚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2:07
没有离婚就与别人同居生子是重婚罪吗
吴某在其婚姻存续期间虽与别人同居生子,但并未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未处理婚姻挂号,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应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情:
1998年3月,吴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后爱情,同年12月,两边到民政部门处理成婚挂号手续。婚初,两边爱情尚可,但1999年吴某生育一女孩后,两边为了孩子问题常常发作争持。2000年9月,在一次剧烈争持后,吴某斗气离家外出打工。后结识男青年刘某,两边发生爱情,并于2002年同居,2003年3月生育一子取名刘天。2004年3月,吴某返乡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得知吴某在外与人同居生子后,十分愤恨,于3月30日以吴某犯重婚罪为由向当地法院申述。
争议:
第一种定见以为,吴某在未与其合法老公张某免除婚姻的情况下,又在外与别人同居生子,已构成现实上的重婚,应依法追究吴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种定见以为,吴某在其婚姻存续期间虽与别人同居生子,但并未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未处理婚姻挂号,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应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剖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爱人而重婚,或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在客观上必须有重婚行为,即
(1)现已成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婚,这种成婚可所以经过不法手法取得了合法手续挂号成婚或许虽未实行成婚挂号手续,但正式以夫妻关系共同日子的现实婚姻;
(2)没有爱人的人,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由上述剖析可知,妻子跑到外地与别人同居生子,假如其与同居人是以夫妻关系正式日子的,归于现实婚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假如其仅是与同居人共同日子,并非对外声明是夫妻关系,则属不合法同居,虽然是不道德的,但不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吴某与张某为合法夫妻关系。吴某虽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刘某同居生子,但对外并未声称是夫妻关系,也未处理婚姻挂号手续,根据上述剖析仅为不合法同居,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求。因而,对吴某不能以重婚罪科罪处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