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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4:17

用足用好住宅公积金,让广大群众乐享公积金方针带来的种种实惠。自5月10日大同市住宅公积金连续推出新政以来,市民对公积金的重视度持续上升。针对缴存员工在运用、处理住宅公积金过程中的问题,听讼网小编为您逐个回答。
1、住宅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方针有哪些?
答:阶段性提取住宅公积金方针是指为更好地发挥住宅公积金支撑员工住宅消费的效果,满意缴存员工运用住宅公积金的需求,处理缴存员工因购房手续和方针把握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运用住宅公积金的问题,对1995年以来购买住宅且未运用过住宅公积金的缴存员工及其爱人实施阶段性提取的一项优惠方针。
缴存员工可凭房子所有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个人请求(单位加盖公章)、自己身份证、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可提取自己帐户公积金余额。执行时间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2、购房提取公积金需供给哪些手续?
答:(1)、房子所有权证(含房改房绿本)(或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3)、个人请求(单位加盖公章);(4)、自己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补白:没有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可按房子所有权证注明的房子面积提取1000元/平米的装饰费用。
3、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求供给哪些手续?
答:(1)、产权办出具的无房证明;(2)、个人请求(单位加盖公章); (3)、自己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求哪些手续?
答:(1)、过户后的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3)、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4)、个人请求(单位加盖公章);(5)、自己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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