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必须要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1:25
因重婚、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根据上述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分,需求满意三个样的条件:
一、两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两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三、夫妻一方因特定的差错而导致离婚。即只要一方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律规则的严重差错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差错刚才成为承当损害赔偿的主体,无差错方不能向与差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恳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扫除在外。
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则,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分,需求满意三个样的条件:
一、两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两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三、夫妻一方因特定的差错而导致离婚。即只要一方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律规则的严重差错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差错刚才成为承当损害赔偿的主体,无差错方不能向与差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恳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扫除在外。
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则,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根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赔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