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应否支持丈夫主张妻子扶养的诉讼请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5:12[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某系夫妻关系,生有一子小龙(未成年)。1997年6月,徐某某在美国塞班打工,2001年9月从美国回来。在此期间,张某因患乙型肝炎病症而承受医治,所需医疗费用均已付出。
尔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在民事诉状中陈说,徐某某自1997年6月11日到美国打工后每年净收入5万多元,但其打工几年来从未寄过一分钱给他。一起张某还陈说,其在徐某某到美国打工时就患了乙肝,所用的医药费及平常的日子起居的费用均由亲朋赞助。……现在,其失业在家,无固定收入,同儿子的日子起居费用悉数由其爸爸妈妈承当。……现徐某某又想一走了之,其日子起居将遭到严重影响,故要求徐某某给付抚养费和医药费26340元。
张某为了证明自己的建议,向法院供给了相关医药费收据,以及某公司出具的一份证明。该证明称:张某原系该公司员工,因患病毒性缓慢肝(炎),于1997年8月脱离公司,至今在家歇息。此外,张某还供给了一份其子小龙要求其母徐某某给付抚育费,徐某某赞同给付抚育费的的收效民事调解书,以及一份收效的由徐某某给付其子抚育费的民事判决书,以证明徐某某未对家庭尽到责任。诉讼期间,经判定,张某未损失劳作才能。
被告徐某某辩称,其虽然在外国打工,但也经常寄钱回家,恳求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但被告未供给依据证明其抗辩建议。
[不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应否支撑原告张某建议需求其妻子徐某某抚养的诉讼恳求产生了两种不赞同见。
一种定见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则:“夫妻有相互抚养的责任。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本案中张某因患病医治以及与其子共同日子花去相关费用系客观现实,并且徐某某具有抚养才能。对此已由原告供给的收效民事调解书以及民事判决书等依据证明,故应当支撑原告的诉讼恳求。
另一种定见以为,张某虽患有乙型肝炎病症,但没有具有需求妻子徐某某给予抚养的法定条件:一方面,张某并没有依据证明其已因病不能从事劳作或已暂时失去了劳作才能;另一方面,其也没有供给依据证明其已因看病而负债及徐某某对家庭不负责任。而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只要在夫妻一方损失劳作才能、又无其他日子来源,日子发作困难等情况下,有才能的另一刚才负有抚养责任。故对张某要求徐某某给付抚养费的诉讼恳求依法不能支撑。
[分析]
笔者以为,结合上述两种不赞同见,能够将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为:1.夫妻之间互负抚养责任应当具有哪些条件;2.张某是否具有需求徐某某抚养的条件;3.张某供给的法院的收效法律文书能否作为确定本案相关现实的依据。对此,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关于夫妻之间互负抚养责任的法律规则及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则:“夫妻有相互抚养的责任。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依据这一规则,咱们能够看出,这仅是准则性地规则了夫妻之间相互存在的抚养责任,以及一方不实行该责任时对方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力。可是,因为这一法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对在何种景象下夫妻一方需求抚养,而对方有必要实行抚养责任作出详细清晰的规则,因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子时,应当从归纳权衡两边利益以及价值取舍的视点动身,以到达精确适用上述法条的准则性规则,并力争做到公正、合情、合理的意图。
笔者以为,因为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责任仅作出一些准则性的规则,缺少针对性,因而,法院在处理详细个案时,应当坚持详细问题详细分析、脚踏实地的准则。换言之,在适用婚姻法处理关于夫妻之间相互抚养责任的案子中,既要考虑提出抚养诉求一方的实际情况,一起也要统筹对方的实行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