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侵占良田属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00:19
在村庄有许多的良田,这是村庄居民赖以生存的需求。可是,有的人就会做出一些侵吞别人良田的行为,那么关于这种状况在法令上是不是归于违法行为,这需求我们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私自侵吞良田属违法吗
不管多少都归于违法。
一、违背了《宪法》,土地归于国有或许集体所有,未经同意不能私行占用。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
村庄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集体所有。
二、违背了《土地法》。
《土地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犁地,严格控制犁地转为非犁地。
第六十二条村庄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村庄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庄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村庄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三、违背《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的,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运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庄乡民住所建造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以及村庄乡民住所建造,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则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
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在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处理用地批阅手续。
因而,在土地的运用上我国法令是有相关的规则,关于不合法侵吞的行为必定归于违法行为。而且或许不止违背一种法令的规则,这就需求我们在这方面做好相关的了解,才干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私自侵吞良田属违法吗
不管多少都归于违法。
一、违背了《宪法》,土地归于国有或许集体所有,未经同意不能私行占用。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
村庄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集体所有。
二、违背了《土地法》。
《土地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犁地,严格控制犁地转为非犁地。
第六十二条村庄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村庄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庄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村庄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三、违背《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的,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运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庄乡民住所建造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以及村庄乡民住所建造,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则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
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在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处理用地批阅手续。
因而,在土地的运用上我国法令是有相关的规则,关于不合法侵吞的行为必定归于违法行为。而且或许不止违背一种法令的规则,这就需求我们在这方面做好相关的了解,才干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