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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申报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6:48

一、参与劳作部门工伤保险的员工
1. 发作事端后,由企业写好工伤确定请求书或工伤事端陈述(写明参保员工的名字、工种、年纪、事端发作日期、事端地址以及事端通过),加盖公章后在事端发作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作部门工伤确定办公室进行存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则时限内为参保员工提交工伤确定请求的,在此期间发作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当。
2. 待工伤员工医疗完结之后,填写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书,企业盖章后,每当星期一下午到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判定。
3. 工伤员工伤残等级判定之后,拿判定表到区劳作部门工伤确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处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与劳作部门工伤保险的员工
1、发作事端后,若企业对工伤现实没有贰言的,员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作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停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掌管下进行伤残判定等。
2、 发作事端后,若企业对工伤现实有贰言的,受伤员工可在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到区劳作部门工伤确定办公室进行工伤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则,由受伤员工供给相关资料,劳作部门若受理该请求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确定决定书。工伤确定今后,由劳作部门盖章去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判定,判定今后,可由受伤员工挑选去企业所在地的镇劳作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停处理或许到区劳作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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