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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购房按揭财政补助需办理的手续及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05:13

要了解怎样处理首套房的按揭财务补助首要要知道能享用这项补助的目标有哪些,要收取财务补助需求填写哪些材料呢?申报补助的时刻一般是在什么时候呢?处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阅览下文,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信息,祝您阅览愉快!
一、享用初次购房按揭财务补助的目标:
2008年12月1日起(签定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初次购买住宅(含改进型购房)并以按揭方法付出,一起在上述区域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用财务补助的目标。从购买住宅并付出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接连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补助金额以实践交纳的个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照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假如补助金额低于按揭本息额度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越住宅总价的30%。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理由、帐号、开户行具体称号、开户名、联系方法)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从第一次付出按揭本息的月份开端接连12个月,今后申报,以此类推)
3.银行按揭本息明细(从第一次付出按揭本息的月份开端接连12个月,今后申报,以此类推)
4.仅有住宅证明(购房地点区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出具的购房证明,如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姓名,需求证明两人都是仅有住宅)
5.产权证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
8.购房合同复印件注:二手房购房合同中的成交价应大于或等于借款合同成交价(或典当、评估价),如不等则不契合申报条件。
以上报送材料,原件审阅,复印件存案。
三、申报时刻:
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三个月内,申报处理该补助年度的财务补助。
四、处理:
区财务对申报材料审阅无误后,三个月以内实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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