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准备工作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01:59
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规则,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开端前,应做以下准备工作: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判定7日前,将判定的时刻、地址、要求等书面告诉两边当事人。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判定7日前书面告诉专家判定组成员。
确认专家判定组组长。专家判定组组长由专家判定组成员推选发生,也能够由医疗事故争议所触及的首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专家担任。
两边当事人应当依照告诉的时刻、地址、要求参与判定。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两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越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离席或回绝参与判定的,不影响判定的进行。
必要时,医学会能够向两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安排、个人进行查询取证。进行查询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查询取证完毕后,查询人员和查询目标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查询目标回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专家判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告诉后以为自己应当逃避的,应当于接到告诉时及时提出书面逃避请求,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当于接到告诉时及时书面奉告医学会。
专家判定组成员因逃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时,医学会应当告诉相关学科专业组替补成员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当专家判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要素未能及时奉告医学会不能参与判定或虽奉告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则组成专家判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能够延期进行。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判定7日前,将判定的时刻、地址、要求等书面告诉两边当事人。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判定7日前书面告诉专家判定组成员。
确认专家判定组组长。专家判定组组长由专家判定组成员推选发生,也能够由医疗事故争议所触及的首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专家担任。
两边当事人应当依照告诉的时刻、地址、要求参与判定。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两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越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离席或回绝参与判定的,不影响判定的进行。
必要时,医学会能够向两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安排、个人进行查询取证。进行查询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查询取证完毕后,查询人员和查询目标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查询目标回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专家判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告诉后以为自己应当逃避的,应当于接到告诉时及时提出书面逃避请求,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当于接到告诉时及时书面奉告医学会。
专家判定组成员因逃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时,医学会应当告诉相关学科专业组替补成员参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当专家判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要素未能及时奉告医学会不能参与判定或虽奉告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则组成专家判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能够延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