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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7:47

员工和用人单位要一起交纳根本养老保险,员工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交纳部分有必要准时交纳,逾期要收滞纳金,而且能够强制执行。《黑龙江省乡镇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方法》即日起揭露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清晰了“强制执行”的规则: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则的期限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交纳或许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交纳或许补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地税务机关能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能够由县级以上当地税务机关作出划拨根本养老保险费的决议,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根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地税务机关能够要求该用人单位供给担保,签定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而且未供给担保的,当地税务机关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产业,以拍卖所得抵缴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当地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交纳或许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拖延交纳的,由当地税务机关依照方法加收滞纳金外,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根本养老保险费实施自主据实申报交纳。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形成生产经营呈现严重困难不能依照规则期限缴费的,能够向省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缓缴请求,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暂缓交纳必定期限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越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对缓缴的费款免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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