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适用专属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8:28
人民法院统辖权的确认,是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假如要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有统辖权的,才干受理案子。否则是不能受理案子的。民事诉讼有专属统辖,那么,哪些民事诉讼案子适用专属统辖?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哪些民事诉讼案子适用专属统辖
(1)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下降或损失其功能和使用价值的地上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规则为专属统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港口作业是指船只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形成的胶葛,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统辖。有利于法院查询、勘验、了解状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承继人逝世之时住所地或许首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一切的合法财产,包含动产和不动产。在确认“首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首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首要遗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子,由本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专属统辖:
(一)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三)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承继人逝世时住所地或许首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