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域名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07:30
对域名侵权行为的确定
本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抢注别人注册商标作为域名后不运用而是囤积,并以高价托付拍卖等行为为由,确定被告片面上具有歹意,因此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可见,在域名胶葛中,无论是作为商标侵权案子仍是不正当竞争案子,歹意都是法院确定被告抢注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有必要具有的片面要件。这也使域名案子具有了与一般商标侵权案子和不正当竞争案子不同的特色。《解说》中对此作了专门规则。
什么是域名案子中的歹意?无论是在ICANN《一致域名争议处理方针》和CNNIC《中文域名争议处理办法(试行)》中,仍是在美国《反域名抢注顾客保护法》及我国《解说》里,都没有给歹意一个笼统归纳的法令概念,歹意是以非尽头地罗列各种详细景象的方法来界定的。从这些方针法规的规则来看,其罗列采用了正面和不和两种方法。所谓正面的方法便是正确罗列歹意的各种行为表现,而不和的方法则是以不和扫除的方法罗列不被确定为歹意的各种情况。
《解说》第5条第一款,对歹意的详细表现作了正面规则。归纳起来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商业意图将别人著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二)为商业意图注册、运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附近的域名,成心形成与原告供给的产品、服务或许原告网站的混杂、误导网络用户拜访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三)曾要约高价出售、租借或许以其他方法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运用也未预备运用,而有意阻挠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五)具有其他歹意景象的。不和扫除歹意的规则体现在《解说》第5条第二款中。《一致域名争议处理方针》、《中文域名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美国《反域名抢注顾客保护法》也均有此规则。我国在《解说》中规则:“被告举证证明在胶葛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现已取得必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差异,或许是有其他景象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歹意的,人民法院能够不确定被告具有歹意。”
从以上规则来看,本案一审法院以被告行为契合《解说》第5条第一款中的(三)、(四)规则而确定被告具有片面歹意,故以为其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本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抢注别人注册商标作为域名后不运用而是囤积,并以高价托付拍卖等行为为由,确定被告片面上具有歹意,因此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可见,在域名胶葛中,无论是作为商标侵权案子仍是不正当竞争案子,歹意都是法院确定被告抢注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有必要具有的片面要件。这也使域名案子具有了与一般商标侵权案子和不正当竞争案子不同的特色。《解说》中对此作了专门规则。
什么是域名案子中的歹意?无论是在ICANN《一致域名争议处理方针》和CNNIC《中文域名争议处理办法(试行)》中,仍是在美国《反域名抢注顾客保护法》及我国《解说》里,都没有给歹意一个笼统归纳的法令概念,歹意是以非尽头地罗列各种详细景象的方法来界定的。从这些方针法规的规则来看,其罗列采用了正面和不和两种方法。所谓正面的方法便是正确罗列歹意的各种行为表现,而不和的方法则是以不和扫除的方法罗列不被确定为歹意的各种情况。
《解说》第5条第一款,对歹意的详细表现作了正面规则。归纳起来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商业意图将别人著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二)为商业意图注册、运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附近的域名,成心形成与原告供给的产品、服务或许原告网站的混杂、误导网络用户拜访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三)曾要约高价出售、租借或许以其他方法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运用也未预备运用,而有意阻挠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五)具有其他歹意景象的。不和扫除歹意的规则体现在《解说》第5条第二款中。《一致域名争议处理方针》、《中文域名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美国《反域名抢注顾客保护法》也均有此规则。我国在《解说》中规则:“被告举证证明在胶葛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现已取得必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差异,或许是有其他景象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歹意的,人民法院能够不确定被告具有歹意。”
从以上规则来看,本案一审法院以被告行为契合《解说》第5条第一款中的(三)、(四)规则而确定被告具有片面歹意,故以为其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