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7:27
欺诈类违法是典型的打乱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的违法,行为办法和违法手法各异,罪名和量刑也天壤之别。现在,有几种欺诈违法行为比较常见而且经常被混杂,首要包含:欺诈罪、合同欺诈罪、收据欺诈罪、信用卡欺诈罪和签定、实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差异与竞合
通常情况下,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互不穿插,可是,行为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运用虚伪收据骗得别人资产时,二者构成法条竞合,法院一般以收据欺诈罪科罪处分。
一、合同欺诈罪
合同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欺诈罪常见的表现形式为:虚拟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以虚伪的收据或产权证明作担保;不具备适当的实行才能却诱使对方签合同;收受对方资产后逃逸及其他欺诈行为。
二、收据欺诈罪
收据欺诈罪是指行为人选用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办法,运用金融收据骗得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收据欺诈罪常见的表现形式为:明知是假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运用;冒用别人汇票、本票、支票;签发言而无信或与其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担保的汇票、本票或出票时虚伪记载;运用假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据。
三、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差异
在违法客体上,二者均为杂乱客体,也都侵略了别人产业所有权,可是:合同欺诈罪还侵略了国家的合同办理制度,而收据欺诈罪还侵略国家收据办理次序。从客观方面来看,合同欺诈罪的手法首要是运用合同将别人的资产据为己有或逃匿;而收据欺诈罪首要运用收据骗得别人资产;别的,合同欺诈罪中,上圈套人往往自愿交出资产以实行“合同”,而收据欺诈罪往往是上圈套人误以为买卖现已完结,实行自己的“付款”责任。
四、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法条竞合
被告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以言而无信或假造的汇票骗得受害人资产,同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刑法标准,此刻,发作法条竞合,刑法制止重复点评,当以一重罪处分。假如两罪容纳,则依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准则处理;假如系穿插,则从一重处分。收据欺诈罪法定刑高于合同欺诈罪,因此,挑选收据欺诈罪是正确的。
五、几种特别的“欺诈罪”
1、运用劳作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是指相等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协议,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不包含劳作合同、行政合平等非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限制在身份联系之外,也在行政合同之外,一起,劳作合同由劳作合同法调整,也不在此合同之列。原因是,合同欺诈罪侵略的是商场经济次序,运用身份联系的合同、行政合同及劳作合同施行欺诈,侵略的不是商场经济次序而仅仅是别人资产所有权,因此只能定欺诈罪而非合同欺诈罪。典型事例:皮包公司经过收取保证金等办法骗得应聘人员金钱的行为。
2、运用法院裁判欺诈
此违法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过虚拟现实、假造证据等办法,运用民事裁判骗得对方金钱。与一般的欺诈罪比较,该行为具有特色:意思表明不一样,一般欺诈中,受害人被假象利诱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而经过诉讼欺诈,受害人往往知道工作本相,被逼履行判定;上圈套目标不一样,一般欺诈中,受害人与上圈套人同一,而运用民事裁判欺诈中,受害人不是上圈套人,收到欺诈的是审判机关。别的,运用法院裁判欺诈,与协助假造证据罪构成牵连联系,从一重处分,定欺诈罪;运用法院裁判欺诈,与假造证据罪不构成牵连,由于,在民事诉讼中,假造证据不应当被追查刑责。
3、银行卡欺诈
银行卡包含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针对信用卡,刑法专列了几种罪名;而关于借记卡,则无此荣誉。以拾得别人借记卡后冒名取钱为例,剖析欺诈罪与侵吞罪、信用卡欺诈罪及偷盗罪的联系显得必要:
侵吞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或许拒不交出的行为。明显,拾得借记卡冒名取钱不存在拒不返还时,不能构成侵吞罪;别的,侵吞罪要求被侵吞的资产系能够直接或等同于现金而运用的本身具有必定运用价值的资产,借记卡本身仅仅一个符号或许一个资产载体。
信用卡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假造、报废的信用卡、冒用别人信用卡,或许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行为。明显,运用借记卡而非信用卡,不构成信用卡欺诈。别的,刑法规则信用卡欺诈罪,首要意图在于惩治恶意透支、乱用信用卡透支功用的行为。
偷盗别人信用卡后运用的构成偷盗罪。偷盗罪首要表现在隐秘盗取别人资产,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符合该特色。可是,该罪与冒用别人信用卡的行为发作穿插竞合,依法定偷盗罪。问题在于偷盗别人借记卡后运用时,该行为与一般欺诈罪竞合,咱们以为,应当从一重处分,定偷盗罪。
(原创著作,切勿抄袭,侵权必究)
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差异与竞合
通常情况下,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互不穿插,可是,行为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运用虚伪收据骗得别人资产时,二者构成法条竞合,法院一般以收据欺诈罪科罪处分。
一、合同欺诈罪
合同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欺诈罪常见的表现形式为:虚拟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以虚伪的收据或产权证明作担保;不具备适当的实行才能却诱使对方签合同;收受对方资产后逃逸及其他欺诈行为。
二、收据欺诈罪
收据欺诈罪是指行为人选用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办法,运用金融收据骗得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收据欺诈罪常见的表现形式为:明知是假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运用;冒用别人汇票、本票、支票;签发言而无信或与其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担保的汇票、本票或出票时虚伪记载;运用假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据。
三、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差异
在违法客体上,二者均为杂乱客体,也都侵略了别人产业所有权,可是:合同欺诈罪还侵略了国家的合同办理制度,而收据欺诈罪还侵略国家收据办理次序。从客观方面来看,合同欺诈罪的手法首要是运用合同将别人的资产据为己有或逃匿;而收据欺诈罪首要运用收据骗得别人资产;别的,合同欺诈罪中,上圈套人往往自愿交出资产以实行“合同”,而收据欺诈罪往往是上圈套人误以为买卖现已完结,实行自己的“付款”责任。
四、合同欺诈罪与收据欺诈罪的法条竞合
被告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以言而无信或假造的汇票骗得受害人资产,同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刑法标准,此刻,发作法条竞合,刑法制止重复点评,当以一重罪处分。假如两罪容纳,则依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准则处理;假如系穿插,则从一重处分。收据欺诈罪法定刑高于合同欺诈罪,因此,挑选收据欺诈罪是正确的。
五、几种特别的“欺诈罪”
1、运用劳作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是指相等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协议,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不包含劳作合同、行政合平等非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限制在身份联系之外,也在行政合同之外,一起,劳作合同由劳作合同法调整,也不在此合同之列。原因是,合同欺诈罪侵略的是商场经济次序,运用身份联系的合同、行政合同及劳作合同施行欺诈,侵略的不是商场经济次序而仅仅是别人资产所有权,因此只能定欺诈罪而非合同欺诈罪。典型事例:皮包公司经过收取保证金等办法骗得应聘人员金钱的行为。
2、运用法院裁判欺诈
此违法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过虚拟现实、假造证据等办法,运用民事裁判骗得对方金钱。与一般的欺诈罪比较,该行为具有特色:意思表明不一样,一般欺诈中,受害人被假象利诱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而经过诉讼欺诈,受害人往往知道工作本相,被逼履行判定;上圈套目标不一样,一般欺诈中,受害人与上圈套人同一,而运用民事裁判欺诈中,受害人不是上圈套人,收到欺诈的是审判机关。别的,运用法院裁判欺诈,与协助假造证据罪构成牵连联系,从一重处分,定欺诈罪;运用法院裁判欺诈,与假造证据罪不构成牵连,由于,在民事诉讼中,假造证据不应当被追查刑责。
3、银行卡欺诈
银行卡包含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针对信用卡,刑法专列了几种罪名;而关于借记卡,则无此荣誉。以拾得别人借记卡后冒名取钱为例,剖析欺诈罪与侵吞罪、信用卡欺诈罪及偷盗罪的联系显得必要:
侵吞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或许拒不交出的行为。明显,拾得借记卡冒名取钱不存在拒不返还时,不能构成侵吞罪;别的,侵吞罪要求被侵吞的资产系能够直接或等同于现金而运用的本身具有必定运用价值的资产,借记卡本身仅仅一个符号或许一个资产载体。
信用卡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假造、报废的信用卡、冒用别人信用卡,或许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行为。明显,运用借记卡而非信用卡,不构成信用卡欺诈。别的,刑法规则信用卡欺诈罪,首要意图在于惩治恶意透支、乱用信用卡透支功用的行为。
偷盗别人信用卡后运用的构成偷盗罪。偷盗罪首要表现在隐秘盗取别人资产,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符合该特色。可是,该罪与冒用别人信用卡的行为发作穿插竞合,依法定偷盗罪。问题在于偷盗别人借记卡后运用时,该行为与一般欺诈罪竞合,咱们以为,应当从一重处分,定偷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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