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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交强险保单是否执行新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03:29
在办案过程中,许多当事人会问,交通
事故
发作在2008年2月1日之后,可是稳妥单是2008年2月1日之前的,稳妥期间截止日是2008年2月1日之后,那么,稳妥公司依照哪个规范承当
补偿
职责?根据规定,新
交强险
规范从2008年2月1日起履行,对到2008年2月1日零时稳妥期间没有完毕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的,依照新的职责限额履行(12.2万);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职责限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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