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老交强险保单是否执行新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03:29

在办案过程中,许多当事人会问,交通事故发作在2008年2月1日之后,可是稳妥单是2008年2月1日之前的,稳妥期间截止日是2008年2月1日之后,那么,稳妥公司依照哪个规范承当补偿职责?根据规定,新交强险规范从2008年2月1日起履行,对到2008年2月1日零时稳妥期间没有完毕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的,依照新的职责限额履行(12.2万);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职责限额履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