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2:15
一起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根据意思联络,或许虽无意思联络,但数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联络在一起,对受害人形成了不可切割的产业危害或人身危害而应承当连带职责的行为。那么,一起侵权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一起侵权行为具有如下法令特征:
1.侵权主体的复数性
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及职责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单个行为人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行为。主体的复数性使一起侵权行为与独自侵权行为显着差异。正因侵权主体为复数,才使一起侵权行为较独自侵权行为更为杂乱,需求特别规矩进行调整,从而使一起侵权行为准则成为必要。侵权主体的复数性包含两个方面:即行为主体的复数性和职责主体的复数性。在一起侵权行为中,不只侵权行为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并且其职责主体也有必要为复数,即对一起侵权行为承当职责的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无独立职责能力的人同别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例如,一个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唆使多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时,虽然施行侵权的主体为数人,但法令已明确规则该景象由唆使人承当民事职责,故仍为独自侵权行为。一起侵权行为人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
2.加害行为的一起性
一起侵权行为中,数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片面或客观上的一起性,即数行为人的行为彼此联络,构成一个一致的致损原因。从因果联系上来看,任何一个一起侵权行为人的行为都对成果的发生发挥了效果,即各种行为交错在一起,一起发生了效果,各人的行为或许对危害成果所起的效果是不相同的,但都和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一起侵权行为既或许是一起的作为,也或许是一起的不作为。在数行为人中,只需其行为之间存在彼此依存和彼此结合的联系,就具有行为的一起性。假如数行为人的行为可以彼此独立、切割存在,则不归于一起侵权行为,而属数个独立的个人独自侵权行为。行为的一起性是一起侵权行为最实质的特征,是判别数人侵权是否归于一起侵权的首要规范。
3.危害成果的同一性
危害成果的同一性,是指一起侵权行为导致的危害成果不可切割,构成一个一致的全体。假如行为自身是可分的,那么便是独自行为,而不是一起侵权。在一起侵权行为中,一起侵权人危害的是同一受害人,其危害成果具有独立性,各侵权行为人所形成的危害规模无法确认,无法在各加害人的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树立对应联系,该一起侵权行为与作为一个全体的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假如各个行为人是针对不同的受害人施行了侵权行为,或许即便针对同一受害人,可是不同的权力别离遭受危害,危害成果在事实上和法令上可以分隔,则有或许构成别离的侵权行为或并发的侵权行为,而非一起侵权行为。因而一起侵权行为的特色就在于数个侵权行为形成了同一危害成果。当然,在一起侵权中各行为人所起效果或许不同,但只需他们一起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哪怕仅仅是参加了安排策划,并未实践施行详细的加害行为,也不影响其行为与危害成果的一致性和不可切割性。
4.民事职责的连带性
一起侵权行为不同于独自侵权行为及其他不构成一起侵权行为的数人侵权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其职责的连带性,即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权向一起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恳求补偿悉数丢失,而任何一个一起侵权人都有职责向受害人负悉数的补偿职责。连带职责是一起侵权行为的基本问题,各国关于一起侵权行为都规则了连带职责。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055条规则:“危害行为可归责于多个人的,该多个人均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也规则:“二人以上一起侵权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显着,法令关于连带职责自身的准则规划,已使其发挥了充沛救助受害人,使受害人处于优胜位置的重要效果,其在侵权行为准则中的位置是不容忽视的,从而使连带职责成为一起侵权行为的重要特征。
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及职责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单个行为人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行为。主体的复数性使一起侵权行为与独自侵权行为显着差异。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起侵权行为具有如下法令特征:
1.侵权主体的复数性
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及职责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单个行为人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行为。主体的复数性使一起侵权行为与独自侵权行为显着差异。正因侵权主体为复数,才使一起侵权行为较独自侵权行为更为杂乱,需求特别规矩进行调整,从而使一起侵权行为准则成为必要。侵权主体的复数性包含两个方面:即行为主体的复数性和职责主体的复数性。在一起侵权行为中,不只侵权行为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并且其职责主体也有必要为复数,即对一起侵权行为承当职责的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无独立职责能力的人同别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例如,一个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唆使多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时,虽然施行侵权的主体为数人,但法令已明确规则该景象由唆使人承当民事职责,故仍为独自侵权行为。一起侵权行为人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
2.加害行为的一起性
一起侵权行为中,数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片面或客观上的一起性,即数行为人的行为彼此联络,构成一个一致的致损原因。从因果联系上来看,任何一个一起侵权行为人的行为都对成果的发生发挥了效果,即各种行为交错在一起,一起发生了效果,各人的行为或许对危害成果所起的效果是不相同的,但都和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一起侵权行为既或许是一起的作为,也或许是一起的不作为。在数行为人中,只需其行为之间存在彼此依存和彼此结合的联系,就具有行为的一起性。假如数行为人的行为可以彼此独立、切割存在,则不归于一起侵权行为,而属数个独立的个人独自侵权行为。行为的一起性是一起侵权行为最实质的特征,是判别数人侵权是否归于一起侵权的首要规范。
3.危害成果的同一性
危害成果的同一性,是指一起侵权行为导致的危害成果不可切割,构成一个一致的全体。假如行为自身是可分的,那么便是独自行为,而不是一起侵权。在一起侵权行为中,一起侵权人危害的是同一受害人,其危害成果具有独立性,各侵权行为人所形成的危害规模无法确认,无法在各加害人的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树立对应联系,该一起侵权行为与作为一个全体的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假如各个行为人是针对不同的受害人施行了侵权行为,或许即便针对同一受害人,可是不同的权力别离遭受危害,危害成果在事实上和法令上可以分隔,则有或许构成别离的侵权行为或并发的侵权行为,而非一起侵权行为。因而一起侵权行为的特色就在于数个侵权行为形成了同一危害成果。当然,在一起侵权中各行为人所起效果或许不同,但只需他们一起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哪怕仅仅是参加了安排策划,并未实践施行详细的加害行为,也不影响其行为与危害成果的一致性和不可切割性。
4.民事职责的连带性
一起侵权行为不同于独自侵权行为及其他不构成一起侵权行为的数人侵权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其职责的连带性,即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权向一起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恳求补偿悉数丢失,而任何一个一起侵权人都有职责向受害人负悉数的补偿职责。连带职责是一起侵权行为的基本问题,各国关于一起侵权行为都规则了连带职责。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055条规则:“危害行为可归责于多个人的,该多个人均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也规则:“二人以上一起侵权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显着,法令关于连带职责自身的准则规划,已使其发挥了充沛救助受害人,使受害人处于优胜位置的重要效果,其在侵权行为准则中的位置是不容忽视的,从而使连带职责成为一起侵权行为的重要特征。
在一起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及职责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单个行为人施行了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构成一起侵权行为。主体的复数性使一起侵权行为与独自侵权行为显着差异。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