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流程之材料准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16:17导读:本文首要论述了二手房过户流程,首要预备二手房过户的资料,留意产权挂号的时限,最终是填写相关表格。侧重论述的是处理过户所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分为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二手商品房、遗产承继过户、房子赠与过户、房子交流、房子拍卖、法院判定的房子搬运、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这几方面。为二手房过户供给具体的资料预备,便利二手房购买者正确进行二手房过户。并供给房子贷款过程,完善二手房生意流程。
一、请求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请求书(原件)
2、请求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托付处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托付处理,还需提交授权托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处理过户别离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A、已购公有住宅生意
(1)原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2)房子生意合同(原件);
(3)原公房购房合同;
(4)原房子所有权证所附房子挂号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子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子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
(6)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7)已购央产房出售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承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安排购买房子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检查同意文件;现已批复的房子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B、已购经济适用住宅生意(含按经济适用住宅办理的房子)
(1)原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2)房子生意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
(4)原房子所有权证所附房子挂号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子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归纳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宅办理的房子,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安排购买房子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检查同意文件;现已批复的房子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宅购房缺乏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历审阅表;超支部分补交归纳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支的)。
C、二手商品房生意
(1)原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2)房子生意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
(4)原房子所有权证所附房子挂号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子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子);
(6)划拨土地转让同意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安排购买房子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检查同意文件;现已批复的房子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子的,提交外交部同意文件。
D、房子承继、遗赠请求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
(1)原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2)承继权公证书或承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定书;
(3)房子挂号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遗赠)。
E、房子赠与
(1)原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
(4)原房子所有权证所附房子挂号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子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子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宅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间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承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