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9:05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都知道关于股权质押,现已成为一种快速开展的担保和融资方式,但在经济生活中经常会呈现股权质押不挂号现象。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在股权质押未经挂号时具有法令效能吗。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股权质押未经挂号是否还具有法令效能
股权质押未经挂号并不具有法令效能,可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现已收效的。当事人没有处理股权质押挂号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能。可是,未经挂号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立好心第三人。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仍是需求详细事例详细分析,
股权质押归于权力质押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在规则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挂号组织的差异,对股权质押采纳不同的规则。《物权法》第226条第一款规则:“以基金比例、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基金比例、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质押合同归于“实践性合同”,未交给质物的,合同不收效。对此,《物权法》第212条明确规则:“质权自出质人交给质押产业时建立。”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股权质押未经挂号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股权质押未经挂号并不具有法令效能,可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现已收效的。当事人没有处理股权质押挂号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能。可是,未经挂号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立好心第三人。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股权质押未经挂号是否还具有法令效能
股权质押未经挂号并不具有法令效能,可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现已收效的。当事人没有处理股权质押挂号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能。可是,未经挂号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立好心第三人。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仍是需求详细事例详细分析,
股权质押归于权力质押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在规则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挂号组织的差异,对股权质押采纳不同的规则。《物权法》第226条第一款规则:“以基金比例、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基金比例、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质押合同归于“实践性合同”,未交给质物的,合同不收效。对此,《物权法》第212条明确规则:“质权自出质人交给质押产业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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